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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5-X/2026091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绩效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9-1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4个股所级事业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体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下设23个单位,分别是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昌宁县第一中学、昌宁县第二中学、昌宁县第三中学、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昌宁县幼儿园、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2个。2025年度机构数量与2024年保持一致,未发生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昌宁县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实有人数3114人,较2024年3145人减少31人,减少0.99%。其中:公务员17人,较上年15人增加2人,增加13.33%;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87人,较上年3122人减少35人,减少1.12%;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较上年8人增加2人,增加25%。人员减少主要为到龄退休、正常调动及学生规模变化带来的教师结构优化;人员增加主要为机关岗位调整、新招录工作人员。全县教育体育队伍结构总体稳定,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体育事业发展等工作需要。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5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体育局的指导帮助下,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基本建立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新突破。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示范县创建成果,增加一级三等及以上幼儿园2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9.5%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保持全市前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基本达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6%以上,高考一本上线率力争突破20%、本科上线率力争突破75%,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排名进入保山市前三行列;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持续办好职业特教班,积极融入职业教育提级管理改革,深化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学校体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一是持续深化领导体制改革。二是持续深化育人方式改革。三是持续深化教育模式改革。四是持续深化教队伍建设改革。五是持续深化资源配置改革。六是持续深化安全管理改革。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25年度,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总收入76969.94万元,较2024年70512.65万元增加6457.29万元,增长9%。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3502.71万元,占总收入的97%;
事业收入651.23万元,占总收入的1%;
其他收入1580.86万元,占总收入的2%。
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秋季学生助学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项目资金在2025年春季学期拨付,以支定收带来收入增加;二是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保障教育项目建设与事业发展;三是课后延时服务费规范纳入收支预算,收入结构进一步完善。
2. 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总支出75650.78万元,较2024年69277.50万元增加6373.28万元,增长9%。
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支出73502.71万元,占总支出97%;非财政拨款支出2148.08万元,占总支出3%。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52188.44万元,占总支出69%;项目支出23462.34万元,占总支出3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476.93万元,占68%;商品和服务支出9761.95万元,占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7.80万元,占12%;资本性支出5544.10万元,占7%。
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秋季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在2025年拨付使用;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投入增加,支持校舍建设、运动场改造、信息化升级等项目;三是课后延时服务、教育教学保障等支出相应增加。
3. 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年初预算总收入85664.00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总收入76969.94万元;年初预算总支出85664.00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总支出75650.7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预算执行规范、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拨付与使用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人员规模、学生数量、项目建设需求科学编制预算,将所有收入、全部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现全口径、全覆盖预算编制,缩小预决算差异。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控。严格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机制,加快项目资金审核拨付,重点保障人员经费、学生资助、安全运行、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与审批权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管物的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闭环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严格预算公开透明。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绩效信息等内容,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监督,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预算与决算情况
全年“三公”经费预算22.10万元,决算支出21.78万元,差异率1.4%,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较2024年决算25.05万元减少3.27万元,下降13.05%。
2.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9.11万元,较2024年22.47万元减少3.36万元,下降14.9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用车审批、减少非必要出行;2024年列支部分历史年度费用,2025年仅列支当年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决算2.68万元,较2024年2.58万元增加0.10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上级调研、检查指导、交流学习等公务接待略有增加,全年共接待33批次260人次,均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无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3.管理措施
一是健全“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开支标准、报销要求;二是强化源头管控,无预算不支出、不报销;三是推行绿色出行、线上会议,降低运行成本;四是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通过系列措施,“三公”经费持续保持只减不增,使用规范透明。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确保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学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审核把关。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划财务股,具体负责自评方案制定、数据收集、材料审核、报告撰写、汇总上报等工作;各业务股室负责提供业务工作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成效、指标完成佐证材料;各学校(单位)负责本单位基础数据填报、绩效情况梳理,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自评工作方案。结合财政部门绩效评价要求、部门职能、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制定《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确保自评工作有据可依、规范推进。
四是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局机关财务人员、业务骨干及各学校(单位)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开展绩效自评专题培训,讲解绩效评价政策、指标体系、填报要求、佐证材料收集、报告撰写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障自评质量。
五是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全面收集2025年度预算批复文件、决算报表、财务凭证、项目合同、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统计数据、制度文件、监督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等资料,分类整理、规范归档,为自评工作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
(二)组织实施
在前期准备基础上,严格按照自评方案有序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梳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初设定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逐项核对工作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客观评价指标完成程度,分析未完成原因。
二是开展数据核查与现场核实。对预算收支数据、项目资金使用数据、业务工作统计数据进行全面核对,确保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选取部分学校、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实地查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可靠。
三是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量化评分。结合部门实际与财政要求,构建包含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大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分标准、计分规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式,逐项进行打分,客观反映整体支出绩效。
四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在数据汇总、分析研判、指标评分基础上,全面总结年度工作成效、资金使用绩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与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与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内容完整、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表述规范的绩效自评报告。
五是严格审核把关。自评报告初稿完成后,依次经股室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定,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评价客观、建议可行,按要求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主要围绕预算编制、资金保障、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价,分值18.13分,自评得分18.13分。
1.预算编制科学规范。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预算,程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与年度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紧密衔接。
2.资金保障足额到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73502.71万元,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效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生资助、项目建设等支出需求,教育经费投入持续稳定增长。
3.人员配置合理高效。编制内实有人员3114人,队伍结构优化,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体育事业发展需求。
4.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绩效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为资金规范使用、事业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5.预算执行平稳有序。全年预算执行率100%,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情况,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
(二)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主要围绕教育教学、师资建设、办学条件、安全保障、体育事业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分值40分,自评得分38.5分,扣1.5分。
1.完成的主要产出指标
· 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全县教育总投入6.38亿元,实施校舍建设、运动场改造等项目26个,新建、改造校舍39346平方米;投入1400余万元升级教育信息化设施,配备多媒体一体机484套,建成标准化数字教室750间。
·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8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1.2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41%;高考特控线上线316人,上线率25.67%,本科上线910人,上线率73.9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92%;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
· 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补充新任教师91人,交流轮岗教师2892人,岗位适配率97.8%;组织2353名教师参加县级集中培训,135名乡村新教师跟岗研修;培育省市级学科带头人20人、骨干教师56人、教坛新秀12人。
· 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全面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校园安防“四个100%”持续巩固;完成127所学校“明厨亮灶”接入省级平台,36所学校食堂“三防”设施升级;开展校园餐、教辅、校服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整改问题778个。
· 体育事业有序推进。县体育公园建成开放,新增全民健身路径3套,开展群众体育赛事8场次,社会体育指导员达905人,体教融合持续深化。
2.未完成指标及原因
个别学校建设项目因用地审批、天气影响、施工进度等因素,未完全按计划完成投资,导致项目产出指标略有扣减,扣1.5分。
(三)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主要围绕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效益、服务质量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分值30分,自评得分29分,扣1分。
1.实现的主要效益
社会效益显著。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持续优化,6个城乡学校共同体实体运行,教育公平不断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119个,创建率100%;学生资助、特殊群体关爱全覆盖,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县管校聘”、课后服务、普职融通等改革纵深推进;职业教育成功入选省级“双优职中”建设单位,教育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不断完善,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同发展;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教育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2.扣分项原因
受财政资金调度、项目实施周期等影响,部分工作成效未完全达到预期目标,扣1分。
(四)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指标主要围绕基层服务对象、社会群众、师生家长满意度进行评价,分值10分,自评得分8分,扣2分。
通过日常调研、问卷调查、座谈走访、信访反馈等方式了解,广大师生、家长、群众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总体满意,对办学条件改善、教育质量提升、学生资助、安全保障等工作认可度较高。但因优质教育资源均衡程度、部分学校服务水平、个别项目推进进度等因素,满意度未达到满分标准,扣2分。
(五)综合评价结论
经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13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5年,部门严格履行教育体育管理服务职能,预算执行规范高效,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项目实施成效明显,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师资队伍持续加强,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安全底线牢牢守住,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与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与资金支付进度不均衡。部分项目资金因施工进度、验收程序、资料完善等因素,支付进度偏慢,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2.国有资产管理不够精细。个别下属学校(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财务账与资产卡片账不符、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加强。3.绩效管理向基层延伸不够。部分学校(单位)绩效意识不强,年初未全面编制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不够规范,绩效管理闭环未完全形成。4.优质教育资源均衡不足。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在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方面仍存在差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依然艰巨。5.内控制度执行有待强化。部分内控制度在基层学校执行不够到位,财务审核、合同管理、采购流程等环节存在薄弱环节,风险防控需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长效管控,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1.加快预算执行与资金支付进度。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台账,明确支付时限、责任主体,加强与财政、施工单位对接,完善验收、报账资料,加快资金审核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完善资产登记、录入、核销、处置流程,实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3.深化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推动所有下属学校(单位)年初全面编制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自评、结果应用全链条管理;加强绩效业务培训,强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4.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与资源投入,深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加快优质均衡创建步伐。5.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项目建设流程,开展内控风险排查,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通过整改,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资产管理逐步规范,绩效管理不断深化,内部管理持续加强,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将自评结果作为改进管理、优化预算、提升效益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
1.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6年度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紧密挂钩,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加大支持;对绩效一般、存在问题的项目,分析原因、优化调整,严控低效、无效资金投入,提高预算分配科学性。
2.作为完善政策制度的重要参考。针对自评发现的管理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能力。
3.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对照自评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限期整改、跟踪问效,推动教育教学、师资建设、办学条件、安全管理、体育事业等工作提质增效。
4.作为监督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绩效自评结果纳入局机关各股室、各学校(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内容,强化绩效责任落实,形成“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鲜明导向。
5.推进绩效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公开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与公信力。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党风廉政、清廉学校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坚持精细预算,强化资金保障
科学编制全口径预算,统筹盘活各类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教育教学、学生资助、安全运行、项目建设;严格预算执行,加快资金拨付,严控“三公”经费,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坚持立德树人,提升育人质量
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五育并举”,推进思政课建设、课堂教学改革、体教融合、美育劳育,狠抓教育教学常规与质量监测,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优质发展。
(四)坚持强师赋能,建强师资队伍
强化教师补充、交流轮岗、培训培养、师德师风建设,发挥名师工作室引领作用,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激发教师队伍干事创业活力。
(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绩效管理
树立“花钱必问效”理念,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监控、评价、结果应用,以绩效管理推动资金增效、工作提质。
(六)坚持安全底线,守护和谐稳定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强化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七)坚持协同发力,凝聚发展合力
加强与财政、发改、住建、乡镇等部门协同配合,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营造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