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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18-1030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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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漭水镇中心完小是在县教育局、漭水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它的工作范围是对全镇小学教研、培训、科研工作的指导、管理与实施。主要职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全镇11所小学及5所幼儿园的教学工作进行有效的专业指导;二是对全镇各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实施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文化水平;三是对全镇小学(幼儿园)的电化教学、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卫生、艺术、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有效指导和管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重视学习,革新观念,提升理念。理念是先导,学习是保证。我们十分重视和加强教师的理论和业务学习,采用集体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提倡先学后反思,让先进的教育思想牢牢扎根于每位教师心中,从而更有的放矢地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2. 采取多种形式资助贫困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学校及时发放中央及省财政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3. 扎实的开展教学教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执教水平,学校进一步推行了校本研究制度,稳步的推进课程改革,使学校的新课程改革得以顺利的实施。中心完小班子实行“推门听课”“蹲点指导”的教学教研方式促进教师教学效率的提高。抓好师资培训,先后派出部分教师到重庆、昆明、北京等地参加培训学习,有序组织有效课堂教学研讨。

二、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收入合计21,448,05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48,050.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18,421,373.94元对比增加3,026,676.18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资金由单位上缴;教师工资调整及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支出合计21,456,073.53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4,488.53元,占总支出的92.95%;项目支出1,511,585.00元,占总支出的7.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9,044,830.02元对比增2,411,243.51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资金经由单位上缴;教师工资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44,488.53元。与上年19,029,180.02元对比增915,308.51元,增长4.81%,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资金经由单位上缴;教师工资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43%,年人均119,704.8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7%,年人均1,386.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1,585.00元。与上年15,650.00元对比增1,495,935.00元,增长9558.69%,主要原因为:助学金支出纳入项目支出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29,488.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19,029,180.02对比增2,400,308.51元,增长12.61%,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资金经由单位上缴;教师工资调整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8,337,78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992537元,其中基本工资5,535,138.23元,津贴补贴4,165,299.00元,奖金1,288,237.00元,绩效工资2,921,22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2,642.7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657.41元,其中办公费282,788.89元、印刷费76,465.90元、手续费113.40元、电费70,954.61元、邮电费265,052.10元、差旅费35,993.00元、维修费297,665.00元、租赁费5,820.00元、会议费99,286.00元、培训费32,660.00元、公务接待费8,341.00元、专用材料费185,815.50元、劳务费580,520.00元、工会经费220,757.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425.0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8,261.40元,其中:抚恤金85,654.40元,生活补助63,176.00元,助学金1,485,0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31.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1,334.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96,53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17,204.00元,其他117,6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1,69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4,026.20元,退休费1,077,672.52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8,341元,完成预算的9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41.00元,完成预算的92.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控制、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59.00元,下降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9.00元,下降8.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本单位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8,34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4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3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种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完小资产总额30,680,451.07元,其中,流动资产1,863,988.00元,固定资产28,816,463.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80,828.1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0,799.14元,固定资产增加2,830,02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60平方米,账面原值1,031,191.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预算基本支出18,631,051.00元,执行预算实际基本支出18,337,789.81元,预算执行完成率98.4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