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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3-8-/2021-091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发改局
公开目录 听证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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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公告(耈街乡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关于举行耈街乡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和耈街乡人民政府将联合组织召开“耈街乡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县发改局拟定的《水价调整听证方案》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耈街乡人民政府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方案要点

)征收范围和对象

1.居民生活用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居民户(含农村居民)、村委会(含社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和农林牧渔养殖业(不含农业灌溉用水)等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

2.非居民生活用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乡直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医疗机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建筑施工用水均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

3.市政用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用水按市政用水价格收取。

4.消防用水免收水费。

(二)拟定水价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90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20元/立方米。

3.市政用水价格:1.00元/立方米。

三、成本审核结论

经审核测算,耈街乡集镇自来水供水年定价总成本为36.545万元,年售水量19.71万m3,单位定价成本为1.85元/m3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

29名听证参加人(详见附表):其中消费者代表24名占82.7%,专家学者代表3名,县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代表1名。

(二)听证人

吴 佼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持人)

兰春兴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股长(定价方案提出人)

蒋庆华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定价成本监审人)

董云峰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干部(定价成本监审人)

左纳黎 耈街乡财政所所长(定价成本监审人)

(三)听证列席人和旁听人

听证列席人7名和旁听人5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会议进行报道。

特此公告。

附件:耈街乡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册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