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3-8-30/2018-04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价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县级定价项目清单
序号 | 定价项目 | 定价内容 | 定价部门 | 备注 | ||||||
1 | 供 排 水 | 县属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 县人民政府 | 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 | ||||||
县辖区内公共管网供应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 | 县人民政府 | 不包括已经协商定价的水利工程和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再生水销售价格 | ||||||||
2 | 交通 运输 | 道路客运 | 农村道路客运票价 | 县人民政府 | ||||||
城市 公交 | 城市公共汽车票价 | 县人民政府 | ||||||||
城市轨道交通票价 | 县人民政府 | |||||||||
城市出租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
3 | 教育 | 教育收费 | 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在市定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执行标准。 | |||||
序号 | 定价项目 | 定价内容 | 定价部门 | 备注 | ||||||
4 | 养老和 殡葬服务 |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
除火化费外的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
5 | 保障 性住 房和 物业 服务 |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 县人民政府 | |||||||
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符合先租后售规定的廉租住房及符合先租后售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销售价格 | 县人民政府 | |||||||||
6 | 文化 旅游 |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4A级及以下景区和未评定等级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 县人民政府 | |||||||
7 | 公共 设施 | 供热价格 | 县人民政府 | 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供需双方通过协议明确由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 | ||||||
8 | 重要 专业 服务 | 县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
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 | 县人民政府 |
说明:定价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省市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定价项目如有调整变动,将及时更新项目清单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