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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5050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基层减负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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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 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的通知》( 云治省办 [2025] 1号)文件要求,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制定了《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5月08日


附件1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使层级

备注

1

昌宁县烟草专卖局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企业,定期检查是否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及时延续、及时变更、是否守法经营等。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县级


2

昌宁县烟草专卖局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个人,定期检查是否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及时延续、及时变更、是否守法经营等。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县级


3

昌宁县烟草专卖局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业务的企业,定期检查是否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及时延续、及时变更、是否守法经营等。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县级



附件2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 对象

检查 比例/ 数量

检查 频次/ 频次 上限

检查 方式

检查

时间

合并或者

联合建议

备注

1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昌宁县烟草专卖局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企业,定期检查是否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及时延续、及时变更、是否守法经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

100%

12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每月初

与昌宁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


2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昌宁县烟草专卖局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个人,定期检查是否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及时延续、及时变更、是否守法经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个人

65%

12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每月初

与昌宁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


3

云南省昌宁县烟草专卖局

昌宁县烟草专卖局依照《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业务的企业,定期检查是否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是否及时延续、及时变更、是否守法经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100%

1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每月初

与昌宁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