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23-010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认定一批辐射广、带动强、会经营、善管理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参与巩固脱贫成果。根据《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认定的批复》(昌巩固振兴组办〔2022〕21号)要求,现将段自兵等39人认定为昌宁县2022年度创业致富带头人。
一、按政策给予资金扶持90.6万元,补助资金拨付到致富带头人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各乡镇要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情况发生。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监督管理、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创业致富带头人联农、助农、促农、富农、强农的桥梁作用,助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
三、各乡镇要严格项目公告公示,要将致富带头人认定情况、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带农益农情况及后续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实施公正透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