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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60910-0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 公开目录 | 自然资源领域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9-10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和柯街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了《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单元详细规划》(草案),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众智,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0月9日(30天),全县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到公示现场或指定公示网站查阅规划内容。
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提交至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1、现场公示地点: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地)、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查询网址:https://www.yncn.gov.cn/zfxxgkpt/fdzdgknr/fzgh.htm(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3、电话反馈意见:0875-7839058
4、邮箱反馈意见:kjzfbgs7839058@163.com
5、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678103(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保山市昌宁县柯街镇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字样)。
6、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30天),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该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7、有效反馈意见: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