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0U55607G-/20241109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11-09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政策解读
一、补助对象及范围:补助对象为“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经国家承认学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计划内招生正式录取的我市各县(市、区)已搬迁安置的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范围为本科、大专(含五年一贯制大专)。
二、补助原则及标准:全日制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补助移民教育资金8000元;全日制大专生(含五年一贯制大专)每人一次性补助移民教育资金5000元。已申请一次性补助和享受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职业教育培养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三、补助资金申请流程:每年9月30日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移民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资金补助申请表》,村委会(社区)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将相关材料报至县(市、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后扶证、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申请人页)、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入学证明(缴费凭证、就读证明等均可)、申请人或户主“一卡通”账户复印件。
四、联系人:纪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