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5011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
文号 | 浏览量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nc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田坝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昌宁县大田镇龙安路1号,电话:0875-7819208,邮箱dtbx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田坝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民生实事内容,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024全年,大田坝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条,涉及财政、公共卫生、计生、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未出现泄密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有关要求,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多渠道受理申请,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年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大田坝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务必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内容关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更好的发挥大田坝镇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信息公布在网上,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管理好、使用好微信公众号“绿美大田坝”,及时推送公开党委、政府工作动态、政务信息以及各种惠民政策以及各种宣传短视频。三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四是有效发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此外,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办文、办会过程中,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五是按要求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受理上诉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群众进行答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抓实主体责任。按照上级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对上级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府分管领导、办公室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二是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内容公开缺乏时效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多为文字解读,形式单一,图片、视频等群众喜爱的解读方式较少。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主要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时、准确公开,让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服务。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营水平,打造覆盖全面、功能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实现透明务实、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