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43H/20261015-00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漭水镇
公开目录 救灾信息 发布日期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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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2

1.1 总体要求 2

1.2 编制依据 3

1.3 适用范围 3

1.4 工作原则 3

2 组织机构 4

2.1 抗震救灾指挥部 4

2.2 村级地震应急组织机构 6

3 应急处置 7

3.1 叫醒叫应 7

3.1.1 对象(四级关键人) 7

3.1.2 流程 8

3.1.3 差异化叫醒叫应措施 9

3.1.4 “四断”极端兜底叫醒叫应措施 9

3.1.5 叫醒叫应后处置要求 10

3.2 信息报送 10

4 应急处置 17

5 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29

5.1 过渡性安置 30

5.1.1 工作机制 30

5.1.2 安置模式(分级差异化实施) 30

5.1.3 安置点标准化网格化管理 31

5.1.4 特殊群体专项安置保障 32

5.1.5 分响应层级差异化安置举措 32

5.1.6 安置资金与物资监管 33

5.2 恢复重建 33

5.2.1 工作启动条件 33

5.2.2 全域灾害损失全面核查评估 33

5.2.3 分级重建规划编制职责 34

5.2.4 分领域恢复重建实施细则 35

5.2.5 重建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36

5.2.6 重建分阶段时序安排 36

5.2.7 重建档案与复盘总结 36

6 应急备震和地震传言事件处置 37

7 应急准备 38

7.1 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 38

7.2 预案管理 39

7.3 监测与信息报送常态化建设 39

7.4 宣传、培训、演练 39

7.4.1 常态化宣传 39

7.4.2 业务培训 39

7.4.3 应急演练 40

7.5 应急队伍建设 40

7.6 应急物资与资金保障 40

7.6.1 物资储备 40

7.6.2 经费保障 41

7.7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 41

7.8 指挥体系常态化建设 41

7.9 基础设施前置保障 41

7.10 战备值班制度 42

7.11 常态化督导检查 42

8 附则 42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42

8.2 名词解释 42

8.3 预案解释 43

9.4 预案实施时间 43

附件:1.镇地震应急指挥部人员及联系表附件 43

2.各村包保责任人及特殊群体台账表附件 43

3.应急避难场所位置、疏散路线示意图附件 43

4.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台账附件 43

5.上级部门及应急救援队伍联络通讯录附件 43

6.地震应急疏散明白卡(农户版) 43

7.道路中断绕行路线图 43

8.震情首报模版、续报模版 43

漭水镇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恪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推进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工作导向,建强我镇地震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理顺规范抗震救灾指挥调度体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高效有序开展震前防范准备、震时应急处置、震后救灾安置全链条工作。

全面对标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与防震减灾工作安排,立足镇基层一线前沿阵地定位,抓实思想动员、组织架构、应急力量、物资储备、实战行动等各项前置准备,一旦辖区发生地震灾害或外域地震波及造成本镇灾情,第一时间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最大限度规避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稳妥管控辖区社会秩序、防范化解各类次生衍生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为昌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层地震灾害安全防线。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保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保山市地震应急预案》《昌宁县地震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或邻域地震波及本镇引发的震情、灾情应急处置工作;包含有感地震、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及特大地震事件应对,同时涵盖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火灾、道路交通中断、供水供电通讯中断、疫情等次生灾害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优先保障群众避险逃生、伤员救治、弱势群体转移安置。

1.4.2 统一指挥、属地为主: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分工负责。

1.4.3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宣传科普、物资储备等。

1.4.4 快速响应、联动协同:村先期自救,镇级统筹救援,对接县级应急、消防、卫健、公安等部门支援。

1.4.5 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发动网格员、志愿者、企业、学校、卫生院等力量共同参与防震抗震。

2 组织机构

2.1 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镇长

派出所长

“平”时抗震救灾常态工作运行由分管副镇长负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具体业务,主要负责日常值守、信息汇总、指令传达,实行24小时震情战备值班。

“战”时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群众转移安置组、治安维稳组、后勤保障组、灾情核查组、宣传舆情组、次生灾害防控组9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分管党政办公室领导,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统筹震情灾情汇总、叫醒叫应落实、会议组织、指令传达、上下级对接、救援队伍统筹、档案整理、信息审核上报。

(2)抢险救援组。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综合执法队负责人、供电所长、民兵连负责人,工作人员:综合执法队队员、供电所工作人员、集镇负责人、民兵连。工作职责:组织民兵、村级应急队、消防力量开展被困人员搜救;统筹道路、电力、通信、供水抢修,打通生命救援通道。

(3)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组长:镇卫生院院长,副组长:分管医疗副院长,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全体医疗人员、各村卫生所。工作职责:设立临时医疗点,伤员检伤、急救转运;全域环境消杀、饮用水监测、传染病防控;遇难人员处置、群众心理疏导。

(4)群众转移安置组。组长:人大主席,副组长:平安法治办负责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工作人员:平安法制办工作人员、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摸排老弱病残孕特殊群体;选址搭建安置点;帐篷、粮油、饮用水等物资统一登记发放,震后对灾区群众人员信息进行清点核对,落实安置“六有”标准。

(5)治安维稳组。组长:党委副书记,副组长:派出所教导员、市管所长,工作人员:派出所工作人员、市管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实施交通管制,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安置点、物资库、卫生院24小时巡逻;打击哄抢、造谣滋事行为,封闭危险区域。

(6)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驾驶员。工作职责:应急物资出入库管理、应急车辆统一调度;救灾资金申请拨付;保障指挥部、外来救援队伍食宿、油料、照明等后勤供给。

(7)灾情核查组。组长:分管项目工作副镇长,副组长:分管财务工作副镇长,工作人员:项目办、财政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分村统计人员、房屋、道路、水利、农业损失;配合县级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建立灾损台账,编制重建需求。

(8)宣传舆情组。组长:宣传委员,副组长:组织委员,工作人员:宣传办、组织办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统一发布官方震情、救援进展;镇村广播、微信群循环推送避险知识;实时监测网络舆情,1小时内处置地震谣言。

(9)次生灾害防控组。组长:武装部长,副组长: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工作人员: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综合保障和技术负责中心(林业、水务)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排查滑坡、泥石流、堰塞湖、水库、危化、燃气等隐患;划定危险警戒区,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24小时监测余震衍生风险。

2.2 村级地震应急组织机构

各村成立地震应急小分队,村支书、主任任组长,村民小组长分片包保,村民小组长任片区疏散引导员、治安维稳员任信息上报员、妇联主席任物资管理员,各村严格落实到户到人包保台账,村民小组长带领党员、青壮年及时震后对灾区群众人员信息进行清点核对,村卫生所在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抵达灾区之前任医疗组,村学校教师负责带领学生安全转移至撤离点。

3 应急处置

3.1 叫醒叫应

辖区发生3.5级及以上地震,邻县地震波及造成本乡镇震感强烈、出现大规模群众上报房屋开裂/人员受伤、省下发短临地震预报等情形,立即启动全层级叫醒叫应工作。无感轻微地震仅作常规信息通报,不执行全员叫醒。

3.1.1 对象(四级关键人)

一级指挥层: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应急副镇长、武装部长、党政办负责人;

二级职能层:9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卫生院、中心校、自然资源、供电、供水、通信、市场监管负责人;

三级村级层:各村支书主任或副支书,各村副主任、综治维稳员;

四级重点岗位:水库管理员、地质监测员、学校安保、全体网格员。

建立《地震叫醒叫应关键人台账》,实行一镇一册、一村一档;人员岗位、手机号变动3个工作日内更新,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员电话核验;所有关键人必须明确1名替补联系人(副职),主联系人3次呼叫无人接通,立刻呼叫替补。

通讯硬性要求党政办实行双人24小时战备值班,值班手机24小时开机、禁止静音关机;值班室常备固定电话、卫星电话、对讲机、备用充电设备。

3.1.2 流程

收到震情信息或震感起15分钟内完成全部层级呼叫。短信仅作辅助,人工电话接通确认才算完成叫应,全程台账登记、事后归档。

收到震情信息或震感—5分钟(呼叫一级指挥层):依次拨打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应急副镇长;单人连续拨打3次无人接听,立即呼叫对应替补领导,台账备注未接通原因。标准话术:XX书记,XX时XX分发生XX级地震,震中距我镇XX公里,我镇震感强烈,请立即到镇抗震指挥部集中开会,统筹全镇灾情摸排、先期救援。

5—10分钟(呼叫二级职能层):逐一对9个工作组组长、卫生院、自然资源、供电供水通信等站所长呼叫;指令:即刻集结本单位队伍,清点装备物资,开展行业隐患排查,1小时到指挥部待命。

10—15分钟(呼叫三级、四级人员):逐村呼叫村两委,要求启用村大喇叭、铜锣开展群众避险提示,30分钟内上报村级初报;同步呼叫水库、地质监测等重点岗位人员到岗巡查。

15分钟闭环核验(由安全生产业务员负责):逐条核对呼叫记录,未接通人员持续循环呼叫;15分钟节点向县抗震指挥部电话反馈:我镇已完成全层级叫醒叫应,人员正在集结处置,同步填写《叫醒叫应值班台账》。

3.1.3 差异化叫醒叫应措施

夜间凌晨地震:增加家属备用联系号码;民兵连组建摩托车上门叫醒小队,针对偏远独居村干部;卫生院、学校无需等待呼叫,震动发生自动启动就地避险、疏散。

邻县地震波及:简化呼叫范围,仅通知分管领导、村两委、自然资源、水务,无需全员到镇,仅开展房屋、水库、道路隐患排查。

短临地震预报:每日早晚向主要负责人推送防震提示,每日17点呼叫行业负责人报送隐患台账;出现地下水、动物宏观异常立即专项呼叫上报县地震局。

地震谣言事件:由宣传组牵头,派出所、各村两委配合,在1小时内广播+入户联合辟谣,同步上报县委宣传部、县地震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3.1.4 “四断”极端兜底叫醒叫应措施

通信全断:村干部分片骑摩托车或徒步逐村上门通知村干部;

全镇停电:启用卫星电话对接县级获取震情,各村铜锣、高音喇叭循环喊话,必要时动员工作人员上门告知群众;

主干道阻断:人员走山间便道,优先前往地质隐患点、水库村组完成叫醒;

多重灾害叠加:优先叫醒民兵连、派出所、卫生院三支核心力量先行开展群众避险、伤员急救。

3.1.5 叫醒叫应后处置要求

(1)所有被叫人员接到通知半小时内抵达镇抗震指挥部参加第一次紧急会议;

(2)各村干部接到指令立刻组织村民小组长、网格员入户摸排伤亡、房屋、水电路,15分钟内提交村级初报表;

(3)各工作组组长到岗后,即刻调度队伍、清点物资、下沉辖区开展隐患排查;

(4)宣传舆情组第一时间启用村级广播、电话、入户等方式推送官方避震信息,管控网络谣言。

3.2 信息报送

3.2.1 总体报送管理规则

统一归口管理机制:县级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响应后,我镇所有震情、灾情、救援、安置、物资、舆情信息全部归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报送体系,各村、9个工作组、镇直站所不得多头、越级向县级各科室单独报送,所有材料经镇综合协调组统一汇总、三级审核、镇主要领导签发后上报;县级四级响应实行业务对口简易报送,不受统一归口约束。

双线并行报送渠道:①紧急快报渠道:卫星电话、固定值班电话、手持对讲机、摩托车人工信使(四断专用);②正式报送渠道:工作微信群、传真、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纸质盖章文件;紧急先电话口头速报,后续30分钟内补齐书面/系统报表。

三级审核签发制度:①村级报送:村民小组长、网格员采集→村信息员整理→村党总支书记、主任或副支书初审签字;②镇级行业报表:各工作组副组长填报→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③对外上报:由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汇总整合→分管抗震领导复核→镇党委书记/镇长签发。

24小时零报告强制制度:县级一、二、三级响应期间,无论有无新增伤亡、房屋垮塌、堰塞湖、火情,必须按规定频次报送零报告,不得中断报送;四级响应无重大灾情可简化简报,无需强制零报告。

时限红线刚性约束:震后30分钟完成村级初报、镇级整合首报;响应期间按响应等级执行差异化续报频次;县级宣布响应终止24小时内提交完整盖章终报;出现死亡10人以上、堰塞湖、集镇整体坍塌等特重大险情,5分钟内电话直报县指挥部,不受30分钟时限限制。

禁止报送行为: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随意预估夸大/缩小伤亡数据;严禁各部门、村分头报送矛盾数据;严禁工作人员未经审核私自拍摄、转发现场视频图片对外发布;严禁截留县级调度信息、拖延反馈。

3.2.2 信息采集报送主体及分工

(1)村级前端信息采集主体(第一数据源)

责任单位:各村;

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村级综治维稳员、村民小组长、全体网格员

常态化摸排内容(由全体网格员对网格内辖区日常摸排):辖区人口、特殊群体、房屋、道路、水库、地质隐患点位;

震后紧急摸排清单(由村级副书记牵头汇总,各村网格员配合):死亡/失踪/重伤/轻伤/被困人员、房屋倒塌/严重损坏户数、村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中断点位、地质滑坡/水库渗漏险情、群众转移安置人数、急需物资、危重病患、孤寡老人儿童等特殊人员;

时限要求:地震发生30分钟内完成村级初报,响应期间按镇级指令实时更新台账。

(2)镇级九各组信息采集主体

震后30分钟内向综合协调组提交行业简易快报,续报时段同步更新明细台账。

抢险救援保通组:道路、桥梁、电力、通信、供水损毁点位、抢修进度、工程机械、救援队伍出动人数;

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组:伤员分类、接诊转运、医疗物资、消杀面积、传染病、心理干预、遇难人员处置数据;

群众转移安置组:安置点数量、安置人数(集中/投亲靠友)、帐篷棉被粮油发放量、特殊群体帮扶台账、物资缺口;

次生灾害防控组:滑坡、泥石流、堰塞湖、水库、危化、燃气隐患点位、处置措施、转移群众数量;

公共安全维稳组:交通管制、治安巡逻、哄抢、造谣、冲突、危险区域封控情况;

宣传舆情组:网络舆情、群众恐慌、谣言线索、官方发布内容、媒体采访情况;

灾情核查组:农房、校舍、卫生院、集镇商铺、农田水利分行业损失明细;

后勤资金保障组:救灾资金拨付、物资入库出库、社会捐赠收支、车辆油料保障;

综合协调组:统筹汇总全镇所有行业数据,统一对外报送、台账归档、对接县指挥部。

(3)镇级总报送责任主体

镇综合协调组为全镇唯一对外报送出口,固定2名专职信息员(党政综合办公室文秘、安全生产业务员)实行24小时两班轮值,专人对接县抗震指挥部值班室,全程留存报送通话记录、截图、纸质台账。

3.2.3 分阶段标准化报送

(1)初报(震后0—30分钟)

时限刚性要求:地震发生起算30分钟内,各村完成村级初报上报镇;镇综合协调组整合全镇简易灾情,电话直报县抗震指挥部、县委办、县政府值班室;特重大险情可越级直报。

报送内容:①震情要素:发震精确时间、震级、震源深度、震中距我镇距离、全域震感强弱;②人员预估:死亡、失踪、重伤、轻伤、被困人员大致数量;③建筑损毁:集镇、学校、卫生院、村委会大面积倒塌、危房情况;④生命线:主干道、村组道路、电力、供水、通信是否全线中断、阻断点位;⑤先期处置:是否启动镇级响应、救援队伍是否出动、群众是否疏散、临时医疗点是否开设;⑥紧急求援:大型挖掘机、救护车、帐篷、饮用水、医疗队等急需物资力量。

报送渠道区分正常通讯:值班固话+县级抗震工作微信群同步文字简报;四断极端场景:启用370兆对讲机、卫星电话口头快报,同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后勤组的两名男同志)携带手写纸质初报表骑摩托车专人递送至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续报

初报后滚动更新,分三级差异化频次,统一归入县统一报送体系,所有数据服从县指挥部统一汇总口径,不得单独对外发布灾情。

县级一级、二级响应:报送频次为每30分钟1次24小时不间断续报;新增遇难、堰塞湖、大面积垮塌、危化泄漏、重大火情即时特报,不受间隔限制。报送内容为精准分村组人员台账、房屋分类型损毁明细、生命线抢修进度、次生隐患处置、安置点运行、物资发放、救援力量投入、资金使用、当日处置难点及下一步计划。

县级三级响应:报送频次为每2小时动态续报;出现多人重伤、水库渗漏、大面积道路中断即时报送。报送内容为精简统计伤亡、房屋、道路、安置群众、物资缺口,简要记录当日搜救、隐患排查工作。

县级四级响应:报送频次为每4小时简报,无人员伤亡、无房屋倒塌可简化报送;仅统计墙体开裂、少量摔伤等轻微损失。

(3)零报告报送

适用场景:县级一、二、三级响应,无新增伤亡、无新增垮塌、无新增次生险情,必须按时报送;

统一模板:漭水镇截至XX年XX月XX日XX时零报告:我镇暂无新增死亡、失踪、重伤人员,无新增房屋倒塌、滑坡、堰塞湖险情;当前持续开展人员搜救、道路抢修、群众安置、隐患巡查工作,现有物资缺口XX。特此报告。

报送渠道、频次与本级续报要求保持一致。

(4)终报

县级响应终止后24小时内正式盖章书面报送。

报送节点:县抗震指挥部宣布本级应急响应终止当日起24小时内完成全套终报材料;一、二、三级响应终报同步抄送县委、县政府。

完整报送材料:主报告+全套附件主报告内容:地震概况、全镇受灾覆盖范围、全口径人员/设施损失、123快速响应全流程落实、各级响应处置全过程、救援安置次生防控、资金物资收支、工作短板、灾后重建规划;

配套附件:人员伤亡明细表、房屋损毁台账、生命线损毁统计表、群众安置台账、物资发放台账、历次报送简报、叫应值班台账、现场影像佐证材料。

报送渠道:纸质盖章正式文件+电子版同步报送县抗震指挥部存档。

3.2.4 四类专项场景信息报送

1.邻县地震波及本地

收到县级震情通报10分钟内下达各村开展全域排查;30分钟内完成初报;无灾情直接报送零报告,出现人员、建筑损毁按对应响应等级执行全套报送流程。

2.省发布短临地震预报(3个月内5级以上风险)

实行每日固定报送机制,每日17点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总当日危房、地质、水库隐患排查、队伍备勤、物资前置、宣传工作台账上报县地震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出现地下水、动物、地声地光宏观异常,即时专项专报。

3.地震传言、群众大规模恐慌聚集事件

镇党政办公室、派出所1小时内完成源头核查,综合协调组同步报送县委宣传部、县抗震指挥部,报送内容包含传言内容、线下线上处置措施、群众安抚工作进展。

4.余震频发场景

主震后持续发生3.0级以上余震,执行本级续报频次,同步增加余震监测、群众避险、危房二次坍塌排查专项内容。

3.2.5 “四断”极端工况兜底报送全流程

通信全断兜底:启用镇村摩托车队伍分片收集各村灾情;卫星电话直连县指挥部值班室,派遣摩托车信使分队,分片区人工递送纸质报表;

全镇停电兜底:启用发电机保障指挥部、安置点、卫生院值班通信设备,各村使用铜锣、高音喇叭采集群众受灾情况;

主干道大面积阻断:信使分队走山间便道、徒步深入偏远村组收集灾情,优先报送水库、滑坡、集镇重灾区信息;

多重灾害叠加兜底:优先报送人员死亡失踪、堰塞湖、集镇整体垮塌等致命重大险情,次要灾情延后递送;

报送简化规则:四断场景可先口头极简快报,待通信道路恢复后2小时内补齐完整书面台账。

4 应急处置

县级启动一级、二级、三级地震应急响应后,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9个专项工作组、各村应急力量、所有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通信指挥设备)整体归入省市县联合指挥部指挥体系,所有抗震救灾行动严格服从联合指挥部各项指令,人员、力量、物资、信息全部归口县指挥部统筹安排。

4.1 县级启动一级响应行动

县域发生5.5级及以上地震;或地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大面积房屋整体倒塌,全域水电路网瘫痪,出现堰塞湖、危化泄漏、大面积滑坡等重大次生灾害,县级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4.1.1 震后1小时行动措施

30分钟内:

(1)完成全层级15分钟闭环叫醒叫应,各村、各工作组同步摸排灾情,30分钟前向综合协调组报送村级、行业初报;综合协调组整合全镇初步灾情,30分钟内电话向县抗震指挥部提交首轮初报。

(2)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第一次紧急会议(漭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下达开展救援指令,及时成立指挥部、队伍下沉、开展隐患排查救援、群众转移全部工作指令。

(3)全镇民兵、消防、医疗、道路抢修队伍全部出动,分片进村开展拉网式人员搜救;对辖区主干道落石、垮塌开展简易清障,打通基础救援通道;各村启用铜锣、应急广播组织群众撤离至开阔安全场地,同步摸排伤亡、危房情况;镇卫生院快速开设多处临时急救点位,配齐担架、急救药品;次生灾害组完成水库、沿线滑坡首轮巡查,设置简易警示标识;宣传组全域推送官方避震提示,线上线下同步监测地震舆情谣言。

60分钟内:县级指挥机构抵达前,完成前方指挥帐篷搭建、乡镇先期指挥体系完整运行。

(1)后勤、抢险救援组赶赴震中重灾区域,选取开阔平整、远离滑坡、河道、加油站的安全场地,划定指挥区、救援车辆停放区、物资堆放区、临时媒体接待区。

(2)紧急调运储备指挥帐篷、办公帐篷,组织民兵、应急队员快速搭设;帐篷内部布设长条会议桌、灾情作战图、发电机、应急照明、档案收纳箱、纸笔台账、卫星电话等全套指挥设备。

(3)完成乡镇先期指挥架构进驻、运转。①指挥长、9个工作组前方负责人全部进驻指挥帐篷;②帐篷内划分搜救安置、次生灾害、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四大功能板块,悬挂震中村组分布图、救援力量部署图、生命线损毁示意图;③在省市县级前方联合指挥部人员抵达前,以帐篷为临时核心指挥点,完整运行乡镇本级指挥体系,独立下达搜救、道路抢通、群众转移、隐患排查全部调度指令;④建立帐篷内实时调度机制,及时掌握现场灾情、队伍推进情况,同步通过卫星电话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实时联络,主动上报现场处置需求。

4.1.2 震后2小时行动措施

(1)乡镇主干道全线抢通,开辟专用救援绿色通道,大型机械全部进场开展废墟破拆作业;

(3)标准化集中安置区搭建完成,首批帐篷、饮用水、食品发放到位;

(4)多点临时医疗点全面投用,重伤员统一转运至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5)全域水库、大型滑坡点位完成全覆盖排查,高风险区域实施封闭警戒。

4.1.3 震后3小时行动措施

(1)全域拉网式人员搜救全面铺开;

(2)堰塞湖、高风险等区域群众全部完成转移避险;

(3)全部安置点落实“六有”保障标准,物资持续补给到位;

(4)完成首轮全域灾损统计,并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5)县级工作组抵达,镇指挥部整体移交、并入联合指挥体系,服从上级统一调度;

(6)完成首批县级调拨救灾物资下发至各村安置点位。

4.1.4 响应调整与终止行动

(1)县级下调为二、三、四级响应后,我镇逐步退出联合指挥体系,指挥帐篷按需保留(或拆除),自主开展辖区处置;

(2)县级宣布一级响应终止,停止全域大规模搜救,全面转入灾情核查、过渡安置、恢复重建;

(3)响应终止15日内,9个工作组形成专项总结,综合协调组汇总全镇完整处置报告盖章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4.2 县级启动二级响应行动

县域发生5.0—5.4级地震;或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较多房屋倒塌,乡镇主干道、主干供电/通信线路中断,多处出现滑坡、水库渗漏等次生隐患,县级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4.2.1 震后1小时行动措施

30分钟内:

(1)完成全层级15分钟闭环叫醒叫应,各村、各工作组同步摸排灾情,25分钟前向综合协调组报送村级、行业初报;综合协调组整合全镇初步灾情,30分钟内电话向县抗震指挥部提交首轮初报。

(2)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第一次紧急会议(漭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下达搭建搭建指挥帐篷、队伍下沉、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全部工作指令。

(3)全镇民兵、消防、医疗、道路抢修队伍全部出动,分片进村开展拉网式人员搜救;对辖区主干道落石、垮塌开展简易清障,打通基础救援通道;各村启用铜锣、应急广播组织群众撤离至开阔安全场地,同步摸排伤亡、危房情况;镇卫生院快速开设多处临时急救点位,配齐担架、急救药品;次生灾害组完成水库、沿线滑坡首轮巡查,设置简易警示标识;宣传组全域推送官方避震提示,线上线下同步监测地震舆情谣言。

60分钟内:县级指挥机构抵达前,完成前方指挥帐篷搭建、乡镇先期指挥体系完整运行。

(1)后勤、抢险救援组赶赴震中重灾区域,选取开阔平整、远离滑坡、河道、加油站的安全场地,划定指挥区、救援车辆停放区、物资堆放区、临时媒体接待区。

(2)紧急调运储备指挥帐篷、办公帐篷,组织民兵、应急队员快速搭设;帐篷内部布设长条会议桌、灾情作战图、发电机、应急照明、档案收纳箱、纸笔台账等全套指挥设备。

(3)完成乡镇先期指挥架构进驻、运转。①指挥长、9个工作组前方负责人、各村联络员全部进驻指挥帐篷;②帐篷内划分搜救安置、次生灾害、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四大功能板块,悬挂震中村组分布图、救援力量部署图、生命线损毁示意图;③在省市县级前方联合指挥部人员抵达前,以帐篷为临时核心指挥点,完整运行乡镇本级指挥体系,独立下达搜救、道路抢通、群众转移、隐患排查全部调度指令;④建立帐篷内实时调度机制,及时掌握现场灾情、队伍推进情况,同步通过卫星电话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实时联络,主动上报现场处置需求。

4.2.2 震后2小时行动措施

(1)乡镇主干道全线抢通,开辟专用救援绿色通道,大型机械全部进场开展废墟破拆作业;

(3)标准化集中安置区搭建完成,首批帐篷、饮用水、食品发放到位;

(4)多点临时医疗点全面投用,重伤员统一转运至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5)全域水库、大型滑坡点位完成全覆盖排查,高风险区域实施封闭警戒。

4.2.3 震后3小时行动措施

(1)全域拉网式人员搜救全面铺开;

(2)堰塞湖、高风险等区域群众全部完成转移避险;

(3)全部安置点落实“六有”保障标准,物资持续补给到位;

(4)完成首轮全域灾损统计,并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5)县级工作组抵达,镇指挥部整体移交、并入联合指挥体系,服从上级统一调度;

(6)完成首批县级调拨救灾物资下发至各村安置点位。

4.2.4 响应调整与终止行动

(1)县级上调至一级响应:根据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县级宣布二级响应终止:停止大规模集中搜救、集中安置工作,全面转入灾情核查、临时救助、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修复、灾后重建等工作;

(3)响应终止15日内,各工作组形成专项工作总结,综合协调组汇总全镇完整处置报告,盖章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4.3 县级启动三级响应行动

县域发生4.5—4.9级地震;或造成10人以下轻伤、无人员死亡失踪,局部房屋严重受损,村组道路、支线水电通信局部中断,小型地质裂缝、小型塘坝渗漏等一般次生风险,县级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4.3.1 震后1小时行动措施

30分钟内:

(1)完成全层级15分钟闭环叫醒叫应,各村、各工作组同步摸排灾情,30分钟前向综合协调组报送村级、行业初报;综合协调组整合全镇初步灾情,30分钟内电话向县抗震指挥部提交首轮初报。

(2)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第一次紧急会议(漭水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下达搭建搭建指挥帐篷、队伍下沉、隐患排查、群众转移全部工作指令。

(3)全镇民兵、消防、医疗、道路抢修队伍全部出动,分片进村开展拉网式人员搜救;对辖区主干道落石、垮塌开展简易清障,打通基础救援通道;各村启用铜锣、应急广播组织群众撤离至开阔安全场地,同步摸排伤亡、危房情况;镇卫生院快速开设多处临时急救点位,配齐担架、急救药品;次生灾害组完成水库、沿线滑坡首轮巡查,设置简易警示标识;宣传组全域推送官方避震提示,线上线下同步监测地震舆情谣言。

60分钟内:县级指挥机构抵达前,完成前方指挥帐篷搭建、乡镇先期指挥体系完整运行。

(1)后勤、抢险救援组赶赴震中重灾区域,选取开阔平整、远离滑坡、河道、加油站的安全场地,划定指挥区、救援车辆停放区、物资堆放区、临时媒体接待区。

(2)紧急调运储备指挥帐篷、办公帐篷,组织民兵、应急队员快速搭设;帐篷内部布设长条会议桌、灾情作战图、发电机、应急照明、档案收纳箱、纸笔台账等全套指挥设备。

(3)完成乡镇先期指挥架构进驻、运转。①指挥长、9个工作组前方负责人、各村联络员全部进驻指挥帐篷;②帐篷内划分搜救安置、次生灾害、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四大功能板块,悬挂震中村组分布图、救援力量部署图、生命线损毁示意图;③在省市县级前方联合指挥部人员抵达前,以帐篷为临时核心指挥点,完整运行乡镇本级指挥体系,独立下达搜救、道路抢通、群众转移、隐患排查全部调度指令;④建立帐篷内实时调度机制,及时掌握现场灾情、队伍推进情况,同步通过卫星电话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实时联络,主动上报现场处置需求。

4.3.2 震后2小时行动措施

(1)乡镇主干道全线抢通,开辟专用救援绿色通道,大型机械全部进场开展废墟破拆作业;

(3)标准化集中安置区搭建完成,首批帐篷、饮用水、食品发放到位;

(4)多点临时医疗点全面投用,重伤员统一转运至县级定点救治医院;

(5)全域水库、大型滑坡点位完成全覆盖排查,高风险区域实施封闭警戒。

4.3.3 震后3小时行动措施

(1)全域拉网式人员搜救全面铺开;

(2)堰塞湖、高风险等区域群众全部完成转移避险;

(3)全部安置点落实“六有”保障标准,物资持续补给到位;

(4)完成首轮全域灾损统计,并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5)县级工作组抵达,镇指挥部整体移交、并入联合指挥体系,服从上级统一调度;

(6)完成首批县级调拨救灾物资下发至各村安置点位。

4.3.4 响应调整与终止行动

(1)县级上调至一、二级响应,根据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县级宣布三级响应终止后,停止集中搜救、批量转移安置,转入房屋修缮、基础设施修复、灾损完整核查;

(3)响应终止15日内,9个工作组分别形成专项总结,综合协调组汇总全镇处置完整报告盖章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4.4 县级启动四级响应行动

县域发生4.0—4.4级轻微有感地震;仅出现墙体开裂、瓦片脱落、围墙轻微倾斜,无房屋倒塌、无人员死亡、无重伤人员,仅少量群众轻微擦伤;无乡镇主干道、主干水电通信线路大面积中断,仅村组支线小幅受损;未出现滑坡、堰塞湖、水库渗漏、危化泄漏等重大次生风险,县级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4.4.1 指挥体系运行规则

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业务指挥、统筹资源;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独立运转、自主开展辖区巡查处置,人员、物资、车辆、村级力量由乡镇自主调度,仅出现局部危房隐患、群众集中恐慌时及时向县抗震指挥部报备;发生多人受伤、道路大面积垮塌、水库险情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申请县级消防、医疗、机械支援。

4.4.2 震后1小时行动措施

30分钟内:

(1)完成10分钟闭环叫醒叫应。呼叫镇党委书记、乡长、分管地震副镇长;通知各工作组组长;通知震中及受波及村支书、水库等重要目标管理人员,偏远无震感村庄简化通知、不全员呼叫;各村、各工作组同步摸排灾情,25分钟前向综合协调组报送村级、行业初报;综合协调组整合全镇初步灾情,30分钟内电话向县抗震指挥部提交首轮初报。

60分钟:

(1)村级应急小分队分片巡查老旧土坯房、简易围墙,重点对地灾隐患点、河库坝塘、重点人群开展排查,不开展废墟深度搜救;

(2)养护人员清理路面落石、断枝,具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设置临时警示牌并及时上报镇一级,视情调用大型挖掘机、装载机;

(3)村广播、村民微信群推送科学避震、辟谣提示,网格员入户安抚恐慌群众;

(4)镇卫生院正常门诊接诊,仅处置轻微磕碰擦伤,不多点搭建临时医疗点;村卫生所统计受伤人群,如需医疗救援及时报送镇卫生院,特殊情况下越级报送县人民医院,并向镇政府及镇卫生院报告情况。

(5)对小型地质点、塘坝开展一轮快速巡查,登记存档。

4.4.3 震后2小时行动措施

(1)全镇主次干道、村组小路全部巡查完毕,小型障碍物清理到位;

(2)全镇危房、校舍等重点场所完成排查,建立登记台账,学校建立临时教室恢复正常上课;

(3)线上线下舆情持续监测,实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4)向县抗震指挥部报送首轮动态简报(说明无伤亡、无重大次生隐患)。

4.4.4 震后3小时行动措施

(1)完成辖区地质灾害点、塘坝巡查,做好记录归档,受灾路段恢复正常通车;

(2)应急物资保持库存待命;

(3)形成震情摸排台账,报送县抗震指挥部;

(4)完成村组群众走访安抚,无集中安置、批量转移工作。

4.4.5 响应调整与终止行动

(1)县级上调至三级、二级、一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县级宣布四级响应终止:立即结束全域隐患巡查值守,恢复乡镇常态化防震减灾日常工作;

(3)向县抗震指挥部报送工作小结。

4.6 4.0级以下轻微震感行动

本镇发生4.0级以下无感或轻微有感震动,无墙体开裂、无房屋损坏,无人员磕碰受伤,道路、水电、通信完好,不存在滑坡、水库渗漏等次生风险,县级不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我乡镇自主开展简易巡查、舆情稳控,不启动镇级正式应急响应,仅落实常态化震感处置流程。

4.6.1 指挥运行规则

不启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系运转,由镇党政办值班人员负责处置,全程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应急局、县地震局业务问询。

4.6.2 处置措施

30分钟内:

(1)简化叫醒告知,值班人员收到群众反馈、县级震感提示短信后,电话告知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地震副镇长、党政办负责人;

(2)电话、微信群文字同步通知各村村支书,开展灾情排查;

(3)村级摸排灾情,镇汇总信息,30分钟内电话报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地震局、县应急局;

震后1—3小时:常态化巡查行动

(1)各村网格员分片顺路巡查老旧土坯房、围墙,不专门组织专项排查;

(2)镇党政办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答复群众咨询、县级问询;

(3)持续监测本地短视频、村民微信群,杜绝地震谣言滋生;

(4)应急物资、救援车辆保持备勤状态。

4.6.3 震后3小时

无群众新增震感、无房屋破损反馈,本次轻微震动处置自动结束;无需专项总结、档案整理,仅将值班文字记录归入当月值班台账。

5 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5.1 过渡性安置

5.1.1 工作机制

县级地震应急响应正式终止、全域大规模人员搜救抢险工作全面结束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转换为灾后过渡安置工作专班,镇长任专班组长,分管民政、住建、地震副镇长任副组长,9个工作组同步转换职能,各村同步成立村级安置工作组,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网格化安置责任制。工作遵循县级统筹、乡镇主抓、村组落实、群众参与原则,安置选址严格避开地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河道低洼、水库下游、加油站等各类风险区域,落实安置“六有”标准。

九大工作组分工:群众转移安置组牵头统筹安置全盘工作,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调度、台账归档;医疗救治、治安维稳、宣传舆情、次生防控、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灾情核查组协同配合。

5.1.2 安置模式(分级差异化实施)

(1)集中帐篷安置。

适用于连片倒塌、大面积危房、无就近投亲条件村组,依托乡镇文化广场、中心校操场、村委会开阔平整场地搭建标准化安置帐篷区。

配套分区:住宿区、医疗救护区、物资发放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消防通道、应急供水供电点。

物资标准:统一调拨救灾帐篷、折叠床、棉被、米面油、瓶装饮用水、洗漱用品、应急照明、消杀药剂、灭火器。

(2)分散投亲安置。

网格员逐户摸排受灾群众亲友住所,建立投亲靠友登记台账,统一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与生活物资;建立定期走访制度,重点走访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

(3)活动板房长期过渡。

由县级统一规划选址,乡镇配合平整场地、配套水电厨卫,优先安置特困、无亲友投靠受灾家庭,实行板房片区网格化管理,配套便民服务点、临时卫生室。

(4)房屋简易修缮过渡。

(三级、四级、4.0级以下轻微震情)仅墙体开裂、瓦片脱落、轻度倾斜房屋,经镇住建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安全后,发放修缮物资/小额补助,引导群众居家临时过渡,不统一集中安置。

5.1.3 安置点标准化网格化管理

分区管控:每个安置点划分住宿、医疗、物资、公共卫生、消防五大功能区,每20—30户设置1名网格长,一户一档登记人员信息,特殊群体单独造册、重点帮扶。

生活物资管理:后勤保障组统一接收县级调拨、社会捐赠物资,建立出入库双人登记台账,凭登记发放,杜绝截留、优亲厚友;市场监管同步管控安置点周边物价,严厉哄抬物价行为。

医疗卫生与防疫医疗组在安置点设置固定诊疗点,24小时值守接诊;每日全域消杀、饮用水抽样检测,常态化开展慢性病管理、群众心理疏导;规范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置,严防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

治安与消防安全治安组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划定消防通道,帐篷区严禁私拉电线、明火做饭,配齐灭火器、消防水桶,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对哄抢物资、寻衅滋事人员依法处置。

次生风险常态化巡查次生灾害组每日巡查安置点周边山体、河道、塘坝,降雨、余震天气加密值守,出现裂缝、渗水第一时间组织群众临时转移。

宣传舆情组每日推送安置政策、防疫、防震科普;设立临时便民服务点,提供手机充电、简易维修、政策咨询、困难诉求登记。

5.1.4 特殊群体专项安置保障

建立老、弱、病、残、孕、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一对一包保帮扶台账,安置点优先安排靠近医疗、供水点位床位;储备轮椅、慢性病常用药、婴幼儿奶粉、尿不湿;落实每日上门送餐、巡诊,夜间专人陪护重病、独居人员。

5.1.5 分响应层级差异化安置举措

县级一级、二级响应(重/较大地震)全镇多点搭建标准化集中安置区,大批量调拨生活、医疗、消防物资;统筹活动板房规划建设,按月发放临时生活救助;安置点实行24小时医疗、安保、消杀常态化值守。

县级三级响应(一般地震)仅重灾村设置小型临时安置点,以投亲安置为主,按需发放短期生活物资,每日开展1轮隐患巡查。

县级四级响应(轻微地震)不搭建集中安置点,仅劝导危房群众短期投亲靠友,少量发放饮用水、简易包扎物资,视情批量调拨救灾物资。

4.0级以下轻微震动无安置工作,提醒群众留意房屋墙体安全。

5.1.6 安置资金与物资监管

(1)设立安置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仅用于群众生活补助、安置物资采购、安置点运维开支;

(2)所有县级调拨、社会捐赠物资、救助资金完整登记发放台账,发放签字留存;镇纪委、财政全程监督,每季度公示收支明细;

(3)物资、补助向重灾村组、特困家庭倾斜,杜绝平均分配。

5.2 恢复重建

5.2.1 工作启动条件

全县所有地震应急响应全部终止、过渡安置平稳运行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整体调整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干部为成员,全面对接县重建专班开展属地基础性重建工作。

5.2.2 全域灾害损失全面核查评估

灾情核查组配合县级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农业等部门专业人员逐村逐户实地核验,形成完整灾损台账,作为重建规划、资金申报依据:

居民住房:区分D级(整体倒塌、需拆除重建)、C级(重度破损、加固)、AB级(轻微破损、修缮)分类登记;

公共建筑:学校、卫生院、村委会、养老机构损毁明细;

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信、水库、灌溉沟渠损毁点位;

农业产业:农田、果蔬、畜禽圈舍、农机、经济作物损失统计;

同步测算住房修缮、基础设施修复、产业扶持资金需求,形成《漭水镇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5.2.3 分级重建规划编制职责

县级一级、二级响应(特/重大、较大地震)配合县级编制全域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同步编制镇级配套实施方案,细化各类场所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设时序、抗震标准、选址安全要求。

县级三级响应(一般地震)镇级自主编制简易恢复实施方案,重点聚焦危房加固、村组支线道路、小型水利修复,上报县级备案后组织实施。

县级四级及4.0级以下轻微震情不编制专项重建规划,群众自行修缮破损房屋,镇村提供技术指导,视情申报上级重建专项资金。

5.2.4 分领域恢复重建实施细则

(1)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修缮

分类处置:D级危房全部拆除,实行原址重建或异地集中安置;C级房屋落实加固补助;AB级发放简易修缮物资。

全程技术指导:镇住建技术员驻村常态化指导施工,严格执行抗震构造措施,定期入户督查施工质量。

补助发放流程:农户自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公示→镇级审核→县级审批,补助资金直达农户社保卡,全程影像、台账留存。

集中统建:连片大面积倒塌村组,可实施统规自建、统规统建,同步配套村内道路、供水、小型活动广场。

(2)公共服务设施重建

学校、卫生院、村委会、养老机构优先开工建设,大幅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同步配套临时诊疗、教学点位,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档。

(3)生命线基础设施修复重建

交通:先抢修村组支线,再推进乡镇主干道、危桥加固,边坡增设防护工程;

水利:修复水库、塘坝、灌溉管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同步增加防渗、抗震加固措施;

电力通信:优先修复安置区、学校、卫生院供电通信主干线路,逐步覆盖村组农户。

(4)农业产业恢复重建

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向上申报种子、化肥、畜禽种苗扶持补助;修复圈舍、灌溉农机库房;对接金融落实灾后小额贴息贷款,扶持茶叶、果蔬、本地特色种养产业快速复产。

(5)防灾配套同步建设

所有重建村组同步规划村级小型应急避难点、疏散通道、物资储存室、地质监测点位,补齐镇村防震减灾硬件短板。

5.2.5 重建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资金管理:整合上级重建补助、财政配套、社会捐赠,设立重建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镇财政、纪委全程跟踪审计。

项目管理:所有重建工程执行招投标、监理、竣工验收规范,镇纪委常态化督查工程质量、资金拨付进度。

公开公示制度:住房补助、工程项目、资金收支在各村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5.2.6 重建分阶段时序安排

短期(1—3个月):完成全域灾损核查评估、简易道路饮水临时抢修、小额修缮补助发放;

中期(3—12个月):D级危房拆除、群众住房开工建设,主干道、卫生院、学校主体施工;

长期(1—3年):集中安置新区完工,全域产业全面恢复,镇村防灾配套设施全部建成。

5.2.7 重建档案与复盘总结

重建全过程收集灾损台账、鉴定报告、项目合同、资金凭证、施工影像,统一装订永久存档;重建完成后全面复盘防震减灾短板,修订本乡镇地震应急预案、隐患排查台账。

6 应急备震和地震传言事件处置

6.1 应急备震处置

6.1.1 临震预警分级处置

四级蓝色预警(轻微有感风险)镇分管领导带班值守;各村开展危房、简易棚屋、小型地质点常态化巡查;后勤保障组盘点应急物资,补齐短缺装备。

三级黄色预警(短期地震风险)全镇进入戒备状态,砂石厂、小型工矿暂停高危作业;学校、敬老院开展简易疏散演练;完善特殊群体转移包保台账,应急队伍全员备勤、物资装车待命。

二级橙色预警(临震预报)全面开放镇村避难场所;全覆盖巡查水库、滑坡隐患点;高危区域群众就近临时转移;9个工作组全员在岗,物资全部前置至各村。

一级红色预警(强震即刻预警)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统一调度,全域高危区域群众全部疏散至安全避难场地;全域加油站、燃气站、配电室、小微企业关停;医疗、救援队伍分片驻点值守。

6.2 预警信息多层传递渠道

镇、村微信群、应急大喇叭、网格员入户上门、手机预警短信、铜锣喊话、上门通知,重点覆盖孤寡老人、无智能手机独居群众,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6.3 地震传言、恐慌聚集事件处置

快速核查:接到传言线索1小时内,宣传舆情组联合派出所、村两委核实传言源头、传播范围;

分级处置小规模村内传言:村广播、网格员入户口头澄清;全域大范围恐慌:镇统一发布官方辟谣通告,镇村循环广播,微信群推送权威信息;出现聚集闹事:派出所现场劝导疏散,对恶意造谣人员依法处置。

同步上报:核查处置全过程同步上报县委宣传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地震局;

长效科普:处置后同步开展防震常识进村宣传,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7 应急准备

7.1 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

房屋建筑隐患:(漭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每季度排查老旧土坯房、临街危房、校舍、卫生院、养老机构、集镇商铺,建立隐患台账,限期加固、拆除;汛期、地震敏感期加密巡查。

地质水利隐患:(漭水镇自然资源所)常态化排查滑坡、崩塌隐患点;(漭水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每月巡查水库、塘坝、输水管道,发现渗漏、裂缝立即设置警示、上报处置。

生命线隐患:供电、供水、通信、加油站等重点企业每月开展管线、配电房、储气站安全排查,及时整改破损老化设施。

7.2 预案管理

(1)镇直有关部门、重点行业单位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本单位、本行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村编制地震应急预案。

(2)本预案由镇政府牵头,镇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出现机构改革、上级预案更新,1个月内完成修订;

(3)本预案印发至各村、镇直单位、辖区学校、企业、医疗机构,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备案。

7.3 监测与信息报送常态化建设

(1)党政办公室办专人(李锦涛)对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地震局、县应急局,24小时值守接收预警、震情速报;

(2)配齐卫星电话、对讲机、应急纸质台账,建立镇村两级灾害信息员固定队伍,每季度开展信息报送培训;

(3)常态化完善四级关键人叫醒台账、村级灾情采集表、初报/续报/零报告模板。

7.4 宣传、培训、演练

7.4.1 常态化宣传

每年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发放防震明白卡、宣传折页;利用集市、村广播、短视频平台推送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学校、敬老院等每月开展防震科普。

7.4.2 业务培训

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防震减灾业务培训,覆盖镇干部、村两委、网格员、医护、民兵;培训内容:叫醒叫应流程、灾情摸排、信息报送、搜救简易技能、安置点管理、次生灾害处置。

7.4.3 应急演练

镇级:每年组织1次综合性全流程地震演练,模拟叫醒、摸排、搜救、安置、四断极端场景;

村级:每半年开展1次简易疏散演练;

学校、幼儿园:每学期不少于2次室内避险+室外疏散演练;

养老、商超、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季度开展小型专项演练。

7.5 应急队伍建设

镇级综合救援队:不少于15人,由基干民兵、年轻机关干部人员组成,配备搜救、破拆、清障装备;

村级应急小分队:每村5—10人,由村两委、党员、青壮年群众组成,负责村内自救、人员转移、简易清障;

志愿服务队:吸纳青年、医护、教师志愿者,承担心理疏导、物资分发、群众安抚工作。

7.6 应急物资与资金保障

7.6.1 物资储备

镇级应急仓库标准化储备:指挥帐篷、折叠床、棉被、饮用水、方便食品、急救包、发电机、卫星电话、对讲机、铁锹、麻绳、警戒带、消杀药剂、灭火器、照明设备;各村设置简易物资存放点,储备铜锣、手电筒、简易急救用品;学校、卫生院、商超按要求落实自有应急物资储备;每半年盘点物资,过期、破损及时更换补充,建立出入库台账。

7.6.2 经费保障

镇财政每年单独列支防震减灾专项经费,用于隐患整改、物资采购、宣传培训、演练、灾后临时救助,经费专款专用,年度审计。

7.7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

(1)镇级固定避难场所:镇文化广场、中心校操场,设置统一标识、疏散路线图、应急供水、公厕、垃圾收集点;

(2)村级临时避难点:每个村委会大院、村内开阔空地,配齐简易照明、铜锣、急救物资;

(3)每季度开展避难场所巡查,清理通道障碍物,维护标识、供水设施。

7.8 指挥体系常态化建设

(1)固定镇政府(漭水镇政府三楼会议室)作为常设指挥场所,配齐作战地图、通讯设备、台账档案;

(2)储备前方野战指挥帐篷、全套办公、供电设备,定期检修;

(3)完善四级关键人通讯录,每季度更新核验。

7.9 基础设施前置保障

常态化维护乡镇主干道、村组便道,提前规划山间备用绕行路线;水利、电力、通信企业制定震后快速抢修预案,储备抢修管材、变压器、基站配件。

7.10 战备值班制度

执行24小时双人震情战备值班制度,明确主、备值班人员;值班手机全天不静音、不关机;值班室固定存放卫星电话、对讲机、叫醒台账、各类报送模板;严格执行交接班书面登记制度。

7.11 常态化督导检查

镇纪委、安监工作人员(李锦涛)每半月开展值班、物资、避难场所、隐患台账抽查;每半年结合演练开展全要素督导,对短板限期整改,通报各村、站所。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表彰奖励:在震前防范、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工作中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镇政府予以通报表彰、评优优先推荐;事迹突出上报县级表彰。

追责情形:①震情值班脱岗、漏叫、迟报、瞒报、谎报灾情,全镇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②拒不服从县级、镇级抗震调度,推诿救援、安置工作,给予内部处分;③截留、挪用、私分救灾资金、物资,优亲厚友,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④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次生灾害扩大、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8.2 名词解释

123快速响应机制:震后1小时完成人员集结、帐篷搭设、首轮初报;2小时打通主干道、开设临时医疗与安置点;3小时全域搜救、隐患清零、首批物资发放到位。

四级关键人:指挥层、职能工作组、村级两委干部、重点岗位四类必须叫醒联络人员。

过渡性安置“六有”: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医、有基本公共服务。

四断:断电、断网、断通信、道路阻断。

D/C/AB级房屋:D级整体倒塌、严禁居住;C级重度破损需加固;AB级轻微破损仅修缮。

8.3 预案解释

本《漭水乡镇地震应急预案》由漭水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26年7月27日正式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同类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1.应急避难场所位置、疏散路线示意图附件

2.上级部门及应急救援队伍联络通讯录附件

3.地震应急疏散明白卡(农户版)

4.道路中断绕行路线图

5.震情首报模版、续报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