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史正荣 因保管不善,将国土资字(2003)634号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建设用地批准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正荣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