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33-2/20260625-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6-25 |
| 文号 | 浏览量 |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乡镇及村(社区)对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勐波罗河、大勐统河(湾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验收,结合参验部门验收意见,复垦义务人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同意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25日,相关利益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林希
联系电话:0875-7121227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