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50829-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依法履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政府工作安排,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通过省级复核,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政府进行了批复(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昌政复〔2024〕205 号))。现将《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