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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50711-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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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张绍科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0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5-712181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尚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昌宁县翁堵镇扁里村委会张家寨村民小组

翁集用(93)字第1048号



  张绍科

登记机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