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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50704-0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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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正明 因保管不善,将昌集用(1992)字第15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光武、董荣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