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5061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等有关要求,为加快昌宁县露采矿山环境整治,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昌宁县下六甲河边寨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和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评审通过“方案”公示稿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兰子军 7120568
附件:昌宁县下六甲河边寨制灰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和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