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声明
杨登军 因保管不善,将国土资字(2003)576号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登军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