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黄红樱、虞凌 因保管不善,将云(2019)昌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5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红樱 虞凌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