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杨净 因保管不善,将云(2016)昌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27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净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