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1-010703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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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
(一)自然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
经2020年汛前排查,我县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自然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47个,分布在13乡镇110个村(社区)。按灾害类型分为滑坡430个、山体崩塌4个,泥石流13条;按险情大小分有特大型4个、大型10个、中型93个、小型340个。共威胁人口42056人,威胁财产12.38亿元。全县共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707人。
(二)工程领域地质灾害点
全县共有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点53个。
其中水务部门7个,涉及柯街、漭水、勐统、湾甸、田园、卡斯、鸡飞7个乡镇。
教育体育部门9个,涉及更戛、大田坝、柯街、耈街、漭水5个乡镇。
交通运输部门34个,涉及大田坝、更戛、耈街、鸡飞、柯街、漭水、田园、翁堵、珠街、卡斯10个乡镇。
矿山企业方面3个,涉及田园、大田坝2个乡镇。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
进入汛期以来,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清醒认识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昌宁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进入汛期全系统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开展工作。7月3日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了昌宁县防汛抗洪救灾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对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对年度防治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加强巡查排查,确保不留隐患
今年6月份对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昌保高速公路建设危险区域开展了1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发出了隐患点整改通知,责令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与气象、水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和地质灾害险情,及时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监测员及相关责任人,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全覆盖。加强与应急管理、教体、交通等部门联合,科学制定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完善重点区域的单项应急预案,有效提升灾害应急管理水平。7月6日在训练基地对县专业扑火队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培训,为专业扑火队开展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打下基础。加强与各乡镇联动,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组织一次以上应急演练。截至目前,已完成应急逃生演练326个点,编制应急预案222个点。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
(四)加强监测人员监管,抓实督查整改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汛期值班履职情况的督查通报》(第5期、第6期),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电话抽查时仍然存在不接电话或登记电话号码不正确等问题。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督查通报存在问题进行交办。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抽查出现未接电话、拒接电话的监测员,我局已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要求汛期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并将问题记录在案,若在今年汛期出现3次抽查未接、2次抽查拒接的监测员进行更换。
(五)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解决治“本”问题
今年开工建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1399.88万元。目前3个项目已完成重点治理工程施工。6月底进入主汛期以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建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全部暂停施工。
(六)抓实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以“4·22地球日”“ 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为契机,到集市向广大群众开展地灾应急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通过地质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应急避险、救灾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手段落后。目前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监控手段单一落后,缺乏有效技术支撑,严重影响防治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地质灾害防治力量薄弱。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配套设施缺乏。目前专职工作人员仅有2人,部分自然资源所仍是一人一所,人员严重不足,且基层所未配备交通用车,防治工作任务繁重、汛期地质灾害巡查难以开展。
(三)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不到位。2020年我县需配套自筹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20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县级补助1500元/人的发放,其余资金用于保障其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但目前资金未落实到位。同时地质灾害因灾搬迁补助及工程治理项目资金拨付滞后,截至目前,拖欠地质灾害因灾搬迁补助及工程治理项目资金合计5025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继续加大汛期巡查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点周围的隐患排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制定完善监测员监督检查机制,对监测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测员在岗履职。督促未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编制应急预案的单位,在7月底前完成。
(三)请政府加强资金保障。按上级规定足额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县级资金,保障监测员工资及用来委托技术单位提供应急调查服务,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加强汛期巡排查工作,为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减灾防灾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四)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做到汛期安全工作信息报送主动、及时、准确,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五)扎实推进工程治理项目。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项目施工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尽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