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李友军因保管不善,将 鸡飞镇珠山村委会浪坝田村民小组,土地证号:昌集建(1992)字第鸡A-03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友军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