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杨再龙因保管不善,将温泉镇温泉社区李家寨村民小组昌集建(1992)字第温A-2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再龙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