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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4-1/20231130-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社局
公开目录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发布日期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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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2023年度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公示

项目名称

2023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主管部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分*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278.8

1278.8

100

2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对6000名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跨省就业三个月以上实施一次性交通补助

年度内对12788名跨省务工脱贫劳动(含监测户)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共计拨付衔接资金1278.8万元,通过政策扶持,增加了收入,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

指标

(40分)

数量指标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享受外出务工交通补助人数

应补尽补

12788

10

质量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95%

10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90%

≧90%

10

成本指标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享受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标准

1000元/人

1000元/人

10

效益

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发放补贴金额

应补尽补

1278

8

社会效益

指标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2

0

8

生态效益

指标

提高人口素质,减少人为环境破坏

≧90%

≧90%

8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提高转移就业积极性

≧90%

≧90%

8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95%

≧95%

8

总分100分

100.00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