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05-X/2026030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的相关规定,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昌宁县星荣幼儿园的申报,县级组织评价专家组对昌宁县星荣幼儿进行了实地评价,根据专家组评价意见和学校整改情况,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并报请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认定昌宁县星荣幼儿园为“云南省二级一等幼儿园”。
希望被认定的幼儿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次办园质量综合评价为契机,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园务管理,深化幼儿园内涵建设,持续提高保教质量。要坚持科学保教,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克服“小学化”倾向,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注重家园共育,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始终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关注幼儿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同时,要建立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办园水平与服务质量,为昌宁县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贡献力量。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