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顾怡玮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李悠然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袁书楠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