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376-X/20251209-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12-09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推动《保山市昌宁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贯彻落实,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规划》做如下解答: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立足昌宁“滇西最美田园城市”发展定位,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走科学防控、精准治理之路。为落实国家机构改革后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要求,响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保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昌宁县消防基础设施现状及发展需求,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昌宁县全域,涵盖9镇4乡共13个乡镇行政区域,总面积约3888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总体期限为2021—2035年,共15年:
近期:2025年—2030年;
远期:2030年—2035年。
四、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11个部分、30项图纸附件。
第一部分:规划总则。明确指导思想、规划依据、基本原则、规划范围及期限,立足昌宁实际明确规划核心定位。
第二部分:昌宁县概况。从地理位置、区位关系、行政区划、自然资源、人口经济等方面,阐述昌宁消防规划的现状基础。
第三部分:消防安全现状。分析县域及中心城区消防体系、重点防护单位、消防设施等现状,梳理存在的短板问题。
第四部分:发展需求研判与规划目标。预测消防设施需求,明确总体目标、分期目标及具体指标。
第五部分:全域消防救援体系规划。涵盖火灾风险评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乡村消防、特殊地区消防等核心内容。
第六部分:中心城区消防规划。聚焦中心城区安全布局、救援站及装备配置、消防车通道、消防配套设施等专项规划。
第七部分:消防协同及社会抢险救援规划。建立区域、部门协同机制,明确社会抢险救援职责与队伍建设要求。
第八部分:消防治理。包括智慧消防、消防法治、消防文化三大建设内容。
第九部分:规划传导与衔接。明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向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向详细规划的传导衔接要求。
第十部分:行动计划。确定近期任务目标、消防救援场站及装备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与投资估算。
第十一部分:实施策略和保障机制。从规划衔接、动态评估、政府协调、法规保障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同时,《规划》附有30项图纸附件,包括县域及中心城区消防现状图、规划布局图、设施规划图等,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五、规划目标
《规划》提出,到2035年,构建布局合理、装备先进、智慧高效的现代化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成与昌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治理新格局,为“滇西最美田园城市”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一)分期目标
近期(2025—2030年):完成重点消防站建设与升级,补齐消防基础设施短板;基层消防力量全面建强,消防应急响应效率显著提升;智慧消防系统在核心区域落地应用,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远期(2030—2035年):实现消防安全全面智慧化,消防设施与智慧城市深度融合;消防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格局。
(二)具体指标
消防设施:消防栓数量达754个,消防水源(含天然水源、取水平台)98处;
救援覆盖:普通消防站规划布局覆盖率80%,乡镇专职消防队覆盖率100%,社区/行政村微型消防站覆盖率100%;
队伍建设:消防救援人员万人拥有率8人,执勤消防救援车辆增长率≥20%,专职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站长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成效:十万人单位火灾死亡率<0.18人,年均GDP火灾损失率≤0.06%,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