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2-5/20250411-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河管〔2023〕1号)文件精神,昌宁县水务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昌宁县2025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第二批次)》(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送审稿)报经保山市水务局审查通过,并报请昌宁县人民政府获得批复。
二、《方案》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河湖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按照“保护优先、科学规划、规范许可、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和要求,保持河道采砂有序可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三、《方案》明确采砂范围
《方案》中明确第二批河道采砂点共7个,分别为:昌宁县大勐统河KC-04、KC-05、KC-07采砂点、昌宁县勐波罗河 KC-11采砂点、昌宁县橄榄河KC-17、KC-18采砂点、昌宁县大田坝河KC-20。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7个采砂点2025年度采砂范围、任务与规模,可采区位置、开采期限、禁采期,年度开采量、堆卸砂场设置、弃料处理、水保处理措施,砂石采运管理、采砂作业方式、作业时间、采砂机具,采砂监督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