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01-7/20260910-0001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9-10
文号 昌农发〔2026〕151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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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住鸡飞委员联络组: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及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鸡飞镇中药材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精准聚焦鸡飞镇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对推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昌宁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此次提案办理工作,严格立足部门职能,认真研究梳理落实举措,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2024年投入资金100万元,在干塘村、二母龙村建成 257亩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议整合盘活各类现有资源,优化中药材产业布局,谋划实施“企业 +”新模式项目。

二是县农业农村局持续强化项目谋划、对接与协调,主动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扶持,积极探索“光伏 + 中药材”复合种植新模式,打造特色产业示范样板,推动鸡飞镇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多元发展。

三是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联合鸡飞镇扎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在夯实中药材产业发展基础的前提下,分步引进中药材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条。

四是强化中药材产业技术服务保障,立足鸡飞镇实际需求,推行订单式上门技术指导。持续跟进中药材种植专项贷款、农业保险相关政策落地,力争在金融赋能产业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下一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聚焦中药材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目标,持续强化项目争取、技术指导与示范引领,不断优化产业发展模式,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全力推动鸡飞镇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贵联络组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宝贵建议与关心支持。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史 佳 1508759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