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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30/2017-0111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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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昌宁县田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了圆满完成昌宁县田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经专题会议研究,拟向社会力量购买田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 购买方案

(一)购买内容:昌宁县田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金额:采购总额 38580.00万元。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四)采购服务时间:本项目采购服务时间1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付款期8年)。

(五)效益评估:我单位与承接主体签订的《政府购买合同》中约定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的义务,承接主体必须完成购买服务义务,并确保交付标准和政府购买标准的一致性。

(六)验收付款: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项目建设成果,并将采购资金按合同拨付给承接主体。

二、 购买资金来源

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由昌宁县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当否,请示。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