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30/2017-0111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县人民政府:
为了圆满完成昌宁县田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任务,经专题会议研究,拟向社会力量购买田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 购买方案
(一)购买内容:昌宁县田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
(四)采购服务时间:本项目采购服务时间10年(其中:建设期2年,付款期8年)。
(五)效益评估:我单位与承接主体签订的《政府购买合同》中约定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的义务,承接主体必须完成购买服务义务,并确保交付标准和政府购买标准的一致性。
(六)验收付款: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项目建设成果,并将采购资金按合同拨付给承接主体。
二、 购买资金来源
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由昌宁县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当否,请示。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