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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3430283-3/2026092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消费警示 | 发布日期 | 2026-09-23 |
| 文号 | 浏览量 |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食品消费、亲友聚餐、外出就餐活动大幅增多,为保障广大群众节日饮食安全,昌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昌宁县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
一是选购月饼,安全理性消费。优先选择商超、品牌门店、合规电商平台购买月饼,不购买流动摊贩、无资质商家售卖的“三无”、散装自制月饼。购买时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不购买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产品。按需购买、避免囤积,严格按标注条件储存;月饼开封后尽快食用,出现发霉、异味、出油、馅料变质等情况,请立即丢弃,切勿食用。老人、儿童及免疫力低下者应控制月饼等甜食摄入量,谨防消化不良或血糖波动。
二是外出就餐,合理选择餐厅。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环境整洁、明厨亮灶、信誉良好的餐馆,谨慎选择客流量过大、超负荷接待的场所。
三是居家饮食,科学储存食品。节日期间在家就餐,按需购买新鲜食材,尽量现做现吃。剩余食物再次食用前需充分加热;发现食品出现明显异味、变质等异常情况,应停止食用。通过网络平台订餐时,应注意查看商家公示的经营资质、地址等信息,优先选择明厨亮灶、信誉高的外卖网店;收餐时,应注意检查包装、封签是否完好,收到后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常温存放。
四是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居家就餐时适量备餐,根据家庭就餐人数确定食材量和制作量,既保证新鲜又避免浪费。外出就餐时按需点餐,践行“光盘行动”,剩余菜品及时打包,打包食品需冷藏并尽快食用,避免变质。
温馨提示您:在外出就餐或购买食品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拨打12315热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昌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