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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5051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项目审批、节能审查 发布日期 20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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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影像科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影像科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5-42(政采云项目编号:BSZC2025-G3-00354-BSTR-0023)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影像科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11201.10元。

5.最高限价:¥3011201.10元。

6.采购需求: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影像科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位于门诊医技楼一层,本项目为医院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6.1门诊医技楼一层涉及放射科CT机房、DR机房、胃肠机房、乳腺机房、MRI机房及相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1500m²,需对一层放射科射线防护进行安装,保障医务人员、患者以及周边公众的身体健康,主要包含:CT机房、DR机房、胃肠机房、乳腺机房、MRI机房、控制室、设备间、库房、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等房间屏蔽防护及辅助用房普通装修。

6.2针对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使用功能进行项目深化设计实施方案编制、以及项目深化设计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工程装修、强弱电、给排水、全部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竣工图制作、项目整体检验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事项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第六章第二节《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影像科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相关要求及说明》。

6.3本次招标范围: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影像科专业装修建设项目总承包的全部采购内容(除特别注明者外)。

6.4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门诊医技楼一层。

6.5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需求中所载明的执行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6.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7发包方式:交钥匙项目,总承包,包工包料,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6.8现场踏勘: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报名后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有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项目实施地点。

6.9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项目深化设计实施方案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总价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使用要求的改变导致原确定的项目深化设计实施方案调整,产生的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全费用单价按中标人成交价,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没有列明的全费用单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后,按中标人成交总价与采购预算的差额同比例下浮,但增减工程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6.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约定。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0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内容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供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1日至 2025年05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五个工作日)。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并进行账号与数字证书(CA)绑定后,凭数字证书(CA)进行确认参与本项目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等,申请相关说明如下:

(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004-0628。

(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汇信CA、福建CA等)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办。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寸女士

注: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缴纳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公告发布后,请未中标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发送至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bstrzb@126.com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

4.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于2025年04月09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http://www.yngp.com/viewPurchaseInfo.html?sys_purchaseintention_id=2a9afdcf.1961595962f.-7d38。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按规定提供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产品(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5.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6 .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采购过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各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 zcygov.cn/)的网站操作指南中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查看操作或在该网站中采购学院中观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供应商线上培训》相关视频。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下载网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 )。

7.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

(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无需注册,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办理)。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004-0628。

(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8. 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7120100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