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斯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变更卡斯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单位名称由“卡斯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变更为“昌宁县卡斯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
特此批复。
昌宁县民政局
2020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