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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50319-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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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七学并举”抓实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

近日,昌宁县下发通知,由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牵头,自2025年3月1日起至年末,在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创新方式,列出重点学习清单,通过七学并举措施,全面提升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处级领导示范学。明确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效应,率先学习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内容。利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30分钟时间,安排1名县直单位主要领导针对本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实际和典型案例,讲授一堂法治课,交流学习心得。

主要领导带头明确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学习作用。

领导班子集中学。明确把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学习议题,纳入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干部培训重点学。明确把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学课程,确保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执法人员交流学。明确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教学和研讨,通报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对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和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讨,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季度自行开展行政执法案例教学活动,发挥以案示警、以案促学、以案促干作用,提升全县执法干部行政执法能力。

干部职工自觉学。明确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每周至少自学1部法律法规,每月开展1次法律培训,把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作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充分领悟法治精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重要节点突出学。明确要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活动,推动领导干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