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50618-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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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昌宁县司法局以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为目标,全力推动县级“智慧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紧扣“三个聚焦”,建成“智慧矫正中心”1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个,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走实、走新更“走心”,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聚焦“三个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新提升。强化场所建设。截至目前,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个。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从“小、散、弱”转变为“强、优、专”。从硬件设施到制度文化,从标识标牌到人员架构,各司法所都按照规范制作、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各司法所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工作例会等制度,加强所务管理,形成了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工作的常态机制。强化设施建设。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等办公场所,保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设施需求。
聚焦“两个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新提升。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司法所落实科级建制,确保专编专用,无挤占、挪用情形。按照“选得准、留得住、干得好”的要求,选优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分批次招聘30名司法协理员,有效缓解了全县13个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加强业务培训。每月召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分析研判调度会、业务培训会,严格落实分层、分级、分类业务培训制度,通过以会代训、法治讲座、观摩交流等方式,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100余人次,持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实战能力。
聚焦“八项举措”,为民服务高效履职新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显著提升。加大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健全完善“警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2025年来,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累计排查和受理案件384件,调解成功案件383件,调解成功率达99.74%。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工作站13个、工作室124个,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岭法务通”16台、“乡村法治通”124台,有力提升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让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更加便捷地获取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和法律帮助,让“智能惠民”触手可及。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抓实法律援助工作。2025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2件,其中民事案件(含非诉讼)37件、刑事案件55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60余人次。着力提升普法质效。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用好“三单一书”工作机制,不断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深化“法律六+N进”活动,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和“利剑护蕾”专项普法工作。2025年来,全县开展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8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抓紧抓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5年累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场次,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扎实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着力提升乡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着力监督、推进“两法衔接”。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认真按要求对11515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评自查,并组织精干力量,抽取评查了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治安管理等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为重点的65卷行政执法卷宗,其中涉企行政执法案卷38卷,占案卷总数的58%,实现了以评促学、以查促改的良性循环。率先公布“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切实为企业减负。积极响应上级要求,超前协调安排,严格审核把关,编制并公布了12项全县第一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年内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服务事项2379件。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审查后不予受理9件,受理4件,审结4件。年内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已开庭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全面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全方位帮教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依法适用远程视频探视,将帮教工作延伸进高墙。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加快推进社区矫正智能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积极构建执行法律统一规范、监督管理严密到位、教育帮扶效果明显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全县社区矫正总体形势安全稳定。有序推进“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5家律所、35名律师分别到各挂钩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通过预约服务、建立微信群等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赡养抚养、务工讨薪等各类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咨询6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课宣讲活动2场次,协助实现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合法性审查覆盖率的100%,确保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