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25073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主体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省、市有关要求,经审查确认,现将昌宁县商务中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执法主体名称:昌宁县商务中心
负责人:张斌
执法区域:昌宁县
执法类别:商务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达丙路中段东侧
监督电话:0875-7131596
邮编:678100
主要执法依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等。
昌宁县商务中心须于本公告发布后,依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事前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昌宁县司法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