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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3-3/20230605-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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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上半年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上半年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昌宁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醒的函》《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8〕72号)的文件精神,县林业和草原局结合部门职责,紧紧围绕全县林草业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三)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交易结果、审批结果等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四)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和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有关处理决定信息,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考核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五)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及出租等交易决策及批准、交易公告(包括交易项目概况、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交易结果、有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七)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重点公开出租车和旅游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市政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权、政府投资公共场所及设施广告设置权、成交结果等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八)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主要公开处置公告、竞买结果等信息。

2023年1-5月县林业和草原局不涉及该项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草系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二是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事项先后印发《中共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成立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的通知》《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保障了招标采购活动顺利开展。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执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的工作机制,及时对上级通报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加强理论学习,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进一步规范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并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则(暂行)》《政府采购法》等学习,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三是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采购主体守法意识,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三)规范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安全。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范围,林草信息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经费预算、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监管,促进程序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加强学习,增强队伍建设。利用好每期例会学习的计划,依托股室领学,培训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制度,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管理规范。

(三)调优配齐,充实领导小组。不断调整充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优化配置结构,进一步地发挥领导小组的集中优势,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