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开项目首次实行项目前期审计
为确保项目工程招投标合理性,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项目工程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昌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县审计局对2012—2013年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首次实行项目前期审计。审计组对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级批复文件、工程图纸、工程拦标价进行认真审计,共审减资金660231.72元,其中:2014年田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减资金221396.17元、2014年卡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减资金289809.91元、2014年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减资金149025.64元,审减资金转作基本预备费,确保项目工程不可预见支出。通过审计,规范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理,标志着昌宁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理走上新台阶。(吴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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