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强化对全县硅矿开采企业开展汛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近期,昌宁县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为有效预防汛期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环境污染事件,昌宁县环保局组织对辖区内5家硅矿开采企业进行专项排查。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对停采区边坡成活率低的树苗及时进行补种补植;三是加强对拦渣坝的环境安全巡视,一旦出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处置;四是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五是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汛期应急人员和应急物资到位;六是完成整改内容并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截至目前,企业已按环保要求基本整改到位,无环境安全隐患事故发生。(王连泽、周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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