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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

发布日期:2017-01-1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17年春节将至,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量将急剧增加,公众走亲访友、宴请聚会活动进入高峰期,食品安全风险相对集中。为使公众过上平安、祥和的佳节,昌宁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公告提醒公众,在购买鲜肉时要选择购买肉身盖有检疫检验蓝章的猪肉,具备“肌肉红色均匀,外表微干,不粘手,指压陷窝立即恢复,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有香味”等特征;购买预包装食品应当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拒绝购买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等;公众就餐应尽量选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店内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公示牌公示的脸谱标识为“微笑”或“大笑”的餐饮单位;慎食四季豆、盒饭、冷荤、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品种,不食用河豚鱼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野蕈等;购买食品或到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后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发生事故后能追查责任;家庭用餐时,食物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日常饮食应做到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节日期间避免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危及健康,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就医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公告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职尽责,协调配合有力,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应急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通报和24小时值班制度等,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维护和保障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李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