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十五年易地扶贫搬迁成效显著
昌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01年开始实施,通过15年实施,上级发改部门下达昌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11个,搬迁3698户15967人。分别为:更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卡斯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勐统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温泉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大田坝乡大草籽地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更戛乡溴水沟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湾甸乡黄家大地国债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大田坝乡大平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耉街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大田坝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田园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投资11466.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70万元,省级补助166万元,自筹资金3238.29万元。
昌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发改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群众自愿,群众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原则,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易地搬迁项目,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贫困人口,稳步增加农民收入,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贡献,全县共完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8个,完成易地搬迁3156户13330人。已完工工程8个,正在实施工程3个,完成投资14189.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57万元,省级补助158万元,整合资金518.95万元,自筹资金6155.33万元。
项目实施,为昌宁县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真正做到了“解民忧、帮民困、惠民生”。一是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新建、改扩建通村公路64.16公里,硬化村内道路39.92公里,建集镇街道1条650米;建人饮工程16件,建水池65个3250立方米,埋设饮水管道169.81公里;架设通电线路169.33公里;设通讯电缆线23km;新建村级完小1所,社小4所,总建筑面积4825.82m2,购置课桌凳491套;改扩建卫生室3个295平方米,购置安装广播电视3w接收发射机5台;建大沙坝村委会用房1幢664平方米。二是各项产业得到有效改善,新开耕地11764.2亩,开挖生产道路50.46公里,支砌三面光沟渠67.54公里,支砌河提600米,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搬迁群众在基本摆脱靠天吃饭的同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拓宽了增收渠道。同时搬迁后集中居住,交通便利,能够很好与他人和周边群众进行交流、经商,为发展第三产业、外出务工就业带来较多的机遇。三是贫困人口得到有效减少,对 3156户1333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人口已脱贫致富,有效降低了昌宁县贫困人口,为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群众收入得到有效增加,通过工程实施,搬迁农户人均纯收入从搬迁前600元增加到现5675元,人均增加5075元,增长846%;人均占有粮食从搬迁前250公斤增加到412公斤,地均增加162公斤,增长165%。五是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原居住地可进行复垦,种植农作物、经济林、用材林、竹类等,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的恢复和改善,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植被恢复还可保持土质肥沃。森林植物通过呼吸(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出氧气,起到增加氧气、净化空气的作用。通过易地搬迁,增加就业渠道,减缓群众对土地的依赖,减少陡坡农作物种植,恢复泥石流、滑坡高发区域的植被,使脆弱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二是建设节能灶、太阳能,减少对森林资源的砍伐,对维持生态平衡,吸纳二氧化碳起着重要作用;三是集中建设,将进一步减少道路及其它基础设施占用土地;四是垃圾集中、规范处理,减少垃圾对环境的破坏。通过项目的实施,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日趋改善。六是公共服务得到有效促进,人畜饮水、通路、通电;教育、卫生、科技等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了搬迁群众出行难、饮水难、看病难、子女入学难等问题。七是基层政权得到有效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县、乡、村层层建立了工程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项目的实施。通过项目实施,乡村干部得到了锻炼,干群关系得到了巩固,党员模范作用得到了发挥,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了加强。(杨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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