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开展春节渔业执法检查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1月15至16日,县渔政管理站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展春节渔业执法检查,喜迎新春保平安。
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水产品安全责任制、渔业安全生产建立情况,水产品进货、销售生产台账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船员配备救生衣情况及渔业船舶安全性能等。执法人员先后深入河西水库、明山水库、大城水库及县城农贸市场、县城十字路等地进行实地执法检查。要求广大鲜鱼销售户要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责任制,建立水产品进货、销售生产台账;严禁销售病死鱼及腐烂、变质和带有病菌和伤残鱼体的水产品产品;严禁使用农药防虫剂、防腐剂、保鲜剂等;同时要注意环境卫生,确保水产品销售铺面整洁干净。要求各渔业生产企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全面排查、治理各项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拥有渔船的各渔业生产企业和单位要按照规定配备救生、通讯等安全设备,禁止利用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运输,严禁超载和酒后驾船及其他非渔和违规作业,认真治理安全隐患。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全县水产品交易市场进货渠道规范明了,渔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秩序良好。通过开展本次渔业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渔业生产、销售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为确保春节期间平安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洪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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