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不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3年,昌宁县通过财政扶持、资金奖励等措施,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共有专业合作社319个,2013年新发展31个,入社会员达3.12万户,带动农民增加收入4.5亿元。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近几年来,昌宁县按照“总体抓发展、典型抓规范”的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成立专业合作社,指导具有典型代表的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职能和服务功能。同时,县财政投入补助资金,对新组建的给予开办经费补助,对作用发挥好的给予8—10万元补助;对村(社区)集体领办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各级补贴不足50%的,县级再给予自筹部分25%的补助;对产品在县内加工的,增值税县级收入部分按不低于20%的标准对合作社进行奖励,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通过几年的发展,全县建设了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温泉联席昌宁红古树茶专业合作社,成立后能够真正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运营核算,今年按67.3元/公斤共收购105户社员鲜叶15600公斤,加工制作精品茶1800公斤,按1300元/公斤的销售价格目前已销售1000公斤,若全部销售完,合作社可实现利润100万元以上。若利润的60%按社员的交易量分配,每公斤鲜叶还可分得38.5元茶农加入合作社效益十分明显。漭水的淼鑫泡核桃专业合作社,虽然规模小,利润只有2.5万元,但其认真进行二次返利,只要有交易,均有10多元到上千元不等的合作社利润分配收入,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2011年以来,先后有11个合作社被省供销社、省林业厅认定为示范合作社,5个合作社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合作社,18个合作社被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13个合作社获得国家、省级财政扶持,10个合作社获得市级财政扶持,37个合作社获得县级财政扶持,各级投入扶持资金1500多万元。(段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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