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9883569/2025042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到保赴省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昌宁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县信访局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接访办信股、督查督办股。
3.人员编制情况
人员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公务员8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围绕“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法治化、构建大格局”这条主线,全力抓好“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评查、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寻找最美信访干部”五项重点工作,强化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这一保障,努力实现信访工作“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信访事项受理率、答复率及按期答复率达90%以上;办结率达95%以上;全年无重大群体性信访负面事件;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收入合计143.95万元,与预算153.39万元对比减少9.45万元,差异率-6.20%。2024年支出合计143.95万元,与预算153.39万元对比减少9.45万元,差异率-6.2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等与预算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现有制度的宣传和执行,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背及与现实状况有冲突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5〕39号)文件要求,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参与。工作小组对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方案、批复和财务支出数据及相关文件要求,确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依据设定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书面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县处级领导接访下访241件次,办结229件次,办结率95.02%;县级领导挂包信访案件17件,实现有效化解13件,化解率76.47%。县乡各级领导接访下访4874件次,办结4512件次,办结率92.57%。县乡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全体会议160次,召开信访协调会议78次,组织乡镇和部门参加国家和省、市信访工作会议及培训13次。信访系统录入信访总量为194批次210 人次,信访系统信访案件受理率、答复及均为100%,按期答复率99.49%;求决类初次信访件一次性按期办结率100%、一次性化解率95.24%;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昌宁期间交办的6批65件信访事项(含通过市信访局交办2件次)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
(二)效益情况分析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信访法治化建设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接访办信,推动信访诉求有效化解。2024年全年无重大群体性信访负面事件。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2024年全县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领导留言答复满意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等次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资产管理不够严谨,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
(二)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绩效导向,突出预算支出效率,坚持精打细算、效益优先,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目资金用途和具体支出情况,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规范、高效。
(二)强化制度约束。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昌宁县全面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