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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MB1533191D-/2023-041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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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对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审核和支付。三是落实省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四是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五是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当年无变动。

3.人员当年无变动。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一是完成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任务;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借助大数据等手段,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五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六是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财政拨入预算资金358.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329.41万元,项目支出29.3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沿用并严格执行《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分成十一个任务设置,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一是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部门财务预算收入358.77万元。按功能分类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47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329.41万元(人员经费307.65万元,公用经费21.76万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2部门财务总收入358.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9.28万元增长89.49万元,增加33.23%。主要增长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偏低。

2022部门财务总收入358.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9.28万元增长89.99万元,增加33.23%。其中:基本支出329.41万元,项目支出29.36万元;分别与年初预算对比增长62.63万元和27.36万元,增加23.48%和1368%。基本支出增长原因是2021年部分保险缴费在2022年支出,2021年部分绩效工资在2022年支出,所以相关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年初项目资金预算数偏低。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2年部门收入358.7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58.77万元,占比100%。

2022年部门支出358.77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出支出358.77万元,占比10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329.41万元,占比91.82%;项目支出29.36万元,占比8.18%。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07.64万元,占比85.75%;商品和服务支出51.13万元,占比14.25%。

(2)2022年部门收入358.77万元,财政拨款收358.77万元,比上年增加77.4万元,增加27.51%。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收入较上年增加25.36万元;2022年补发上年度部分绩效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

(3)2022年部门支出358.77万元,财政拨款收358.77万元,比上年增加77.4万元,增加27.51%。按支出性质分类分:基本支出329.41万元,比上年增加53.04万元,增加19.19%,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上年度部分绩效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项目支出29.36万元,比上年增加24.36万元,增加487.2%,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25.3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307.64万元,比上年增加57.14万元,增加22.81%,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上年度部分绩效工资和各项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0.27万元,增加65.6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减少63.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本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次减少,所以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培训费14.79万元,比上年增加14.39万元,增加3597.6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收入较2021年增加,分配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参保群众、医护人员及村社区卫生所工作人员,开展医保报销、医保移动支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和基金监管等相关政策培训费用增加。

2.预算管理: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已制定《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昌宁县医疗保障局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预算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重大开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基础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已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在昌宁县人医疗保障府网站上公开。

3.资产管理: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已制定《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医疗保障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00%。

根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情况自评结果得分20分。

(二)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医疗保障局2022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2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2年度医疗保障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以往年相比持续下降。

产出设定60分,得分60分。

(三)效益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昌宁县医疗保障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2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效益设定分值10分,得分10分。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分析

1.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医保惠民基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昌宁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这一政治灵魂,始终做到表里如一、讲话有度、行为有节。

2.坚持精准施策,全面衔接乡村振兴。主动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建立动态信息交换机制,精准核对纳入低收入口、监测人口基础信息,精准实施救助对象个人参保费用分类资助。通过数据比对筛选,推送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个人自付超过7000元以上人员564人,协助落实各项兜底保障政策,从源头上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低收入口、监测人口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6.51%。

3.强化政策落实,待遇保障有力有效。建立“县委县政府主导、县乡各负其责、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参保缴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参保扩面工作。按照“两个确保”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待遇保障政策,扎实做好疫苗接种资金预算、资金划拨、费用结算等工作,确保“人、苗、钱”信息精准对应。

4.全力加强监管,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5家,实现两定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出具《医疗保险监督意见书》12份,现场反馈问题102个,约谈定点医疗机构16家次,医保基金风险防控、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

5.服务中心大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按要求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联合村脱贫人口动态调整2批次,扎实开展“三深入”工作。

服务对象满意度设定分值10分,得分10分。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得分10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按照要求进行针对性整改,一是对自查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核实,是制度缺陷或不足的,要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和情况的出现;二是对各项目执行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帐,采取销号式的方式,逐一将问题解决,杜绝问题情况的出现。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整合医保管理体制,促进医保体系健康发展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自实行市级统筹以来,整合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完善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完善补偿待遇政策,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0%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

整合医保信息系统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完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两定机构、医疗救助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规范基层医疗服务行为。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实施以总额控制为主,按床日、按病种、按人头打包付费相结合的综合支付方式,逐步建成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医保支付制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昌宁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