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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50423-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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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1.承办市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并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舆情应对,起草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4.研究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人民政府部门开展工作时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6.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处理应由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或重大纠纷。

7.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9.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10.负责督办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1.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信息更新发布及舆情、社情监测工作。

12.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

13.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14.负责全县涉外事宜管理。

15.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督查考评股、调研一股、调研二股、调研三股、信息调研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行政事务股、总值班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法律顾问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3.人员编制情况

2024年在职人员编制59人(含行政编制56人,事业编制5人)。人员编制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0人(含行政人员4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人)。与上年相比在职实有人数增加5人,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入5人,离退休人员17人(含离休0人,退休17人)。退休人员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年末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及相关要求申报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总额1077.54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8个,项目支出总额69.06万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75,7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5,386.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75,386.3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4,766.74元,占总支出的93.59%;项目支出690,619.58元,占总支出的6.4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等与预算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现有制度的宣传和执行,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执行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背及与现实状况有冲突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6,530.00元,支出决算为627,67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1,072.00元,决算为592,221.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58.00元,决算为35,4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制度改革,下半年7月划拨32辆公务用车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二是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照年初设置的整体绩效目标,围绕单位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履职效益是否明显、预算配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5〕39号)文件要求,2024年绩效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等相关人员参与,根据项目预算方案、批复和财务支出数据及相关文件要求,确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依据设定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书面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高效、节约、保障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服务技能,保障了机关的正常运转,保证了服务质量,增强了保障能力。部门整体支出107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48万元,占总支出的93.59%;项目支出69.06万元,占总支出的6.41%。

(二)效益情况分析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参谋助手、协调纽带、服务保障、督查落实等基本职能,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以打造一支“能干一双手、能讲一张口、能写一支笔”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强管理、抓效能、优服务、提素质,切实保障了政府工作高效运转。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2024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整体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及各项重点支出等。切实保障政府各项事务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资产管理不够严谨,项目支出进度不均衡,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

(二)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坚持绩效导向,突出预算支出效率,坚持精打细算、效益优先,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和项目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目资金用途和具体支出情况,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事务股负责具体事务,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规范、高效。

(二)强化制度约束。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昌宁县全面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