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MB1020396X/2025073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
文号 | 浏览量 |
尊敬的沿街商户朋友们:
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品质,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城市氛围,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我县正在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您作为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我们最重要的合作伙伴。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恳请理解支持并共同践行,请您自觉做到:
一、规范经营,不出店占道。所有商品、货架、经营用具(含桌椅、广告牌、加工设备等)一律在店内或经批准区域内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范围占用公共空间。
二、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主动维护店铺门前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和设施完好,确保门前无垃圾、无乱堆杂物、无违规广告。
三、配合疏导,守护公共利益。不擅自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停车泊位、盲道、公交站点等公共区域,保障市民通行安全与城市运行秩序。
我们承诺:为您提供合法合规的经营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推动商户共建共治。
整洁的城市环境,是营商的最美底色;有序的市容秩序,是繁荣的最强保障。让我们携手并肩,用行动擦亮城市名片,用责任共筑美好家园!
昌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宣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