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9533025086361308A-/2022-123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心各窗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现将2023年元旦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共3天。1月3日(星期二)上班。
二、请各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遇到疫情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务服务局办公室。
三、各窗口做好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放假离开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设备的电源,锁好办公桌柜,确保安全。
四、假期结束请所有窗口工作人员按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严禁出现窗口空岗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