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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84-X-17_F/2018-041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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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布朗族地区脱贫攻坚帮扶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强化保障,健全组织机制。注重统筹协调,高位推进,聚集资源,加大投入,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成立由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卡斯镇配合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坚持“方案跟着规划走,项目跟着方案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脱贫攻坚规划,科学编制卡斯社区和新谷村布朗族整村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完成投资5376.68万元。同时,发挥集团帮扶资金撬动作用,整合扶贫、住建、环保等部门资金2036.13万元,信贷资金870万元,群众自筹投入资金470.5万元。

二是精准帮扶,脱贫措施有力。牢牢把握精准扶贫要义,帮扶项目对象始终瞄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以群众受益最直接、效益最明显的事项开始布局规划,确保脱贫政策落到实处。针对贫困对象致贫原因,对有资源、有劳动力的“两有户”,实施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对因学、因病致贫的“两因户”,实施教育资助和医疗救助;对缺基础设施、缺发展资金的“两缺户”,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和金融扶贫;对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两无户”,实施政策性兜底帮扶和易地扶贫搬迁。以云南中烟工业公司整族帮扶布朗族为契机,充分利用中烟公司2000万元帮扶资金,组织实施卡斯镇卡斯社区和新谷村整村推进整族帮扶项目,让781名布朗族群众不同程度得到扶持。

三是积极组织,抓实项目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要求,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对象、内容进行再甄别、再复核,统筹分析项目的精准性和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以扶贫、林业、农业等部门为主,统筹负责到户、产业项目的组织实施,采取“工作负责+技术指导”的方式集中分工开展服务工作,使项目受益群众对产业发展有信心,为持续提高收入打下基础。组建项目实施管理小组,按要求开展项目招投标、组织实施、质量监管等常规工作,督促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目标要求。同时,组建项目实施理事会,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参与项目的协调、实施与监管,使项目建设更加顺利、资金投向更加清晰、建设成效更加凸显。项目完工后,为有效发挥帮扶资金的投资效益,采取“镇、村、组+农户”的“3+1”模式进行成果管护。一方面,充分发挥村组的管理主体作用,另一方面体现贫困群众参与的重要性,珍惜建设成果,达到长期发挥效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