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2-123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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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面临的新挑战,深入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的敏锐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管控能力和治理水平,昌宁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并印发《2022年特种设备检查计划》,围绕计划稳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2022年11月17日,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5家,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739台/套,其中锅炉41台,压力容器1221台/套,电梯353台,起重机79台,厂(场)内机动车辆45台。气瓶流转3660只。压力管道装置数量24,管线数量115,管线总长度33299.5m。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建高速公路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2022年以来对昌保高速特种设备共计开展4次安全专项检查,对3个项目部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覆盖检查,检查特种设备合计108台/次,检查发现一般隐患12条,整改反馈均已全部整改。
(二)氟利昂冷库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
安排工作人员到柯街、卡斯、湾甸针对制冷冻库开展压力容器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拟定方案,邀请上级部门专业人员及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到湾甸现场培训,组织柯、卡、湾三乡镇涉及使用制冷冻库压力容器的单位集中到湾甸乡培训学习,从如何让设备备案、检验、登记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帮助使用单位提升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培训中搭建了沟通平台,畅通业务交流,让业务办理不卡机,应办尽办。经监管部门与技术部门现场检查核实,目前共有170台氟利昂冷库用压力容器,其中101台须使用单位先行补全出厂资料后再报检,3台须使用单位补名牌后报检,20台达到报废要求,42台由使用单位向保山检测中心申报检验,4台应向监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检查结果已发函告知当地乡政府,督促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三)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
督促辖区的5家电梯维保单位对全县79家电梯使用单位的263台鼓式制动器电梯进行全面排查,经查有73台需要拆解保养电磁铁,190台免拆解,不存在更换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设备。
(四)开展燃气行业专项整治。
一是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开展了燃气行业气瓶专项整治,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使用气瓶安全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该次专项共计检查气瓶2642支。二是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检验环标识为“玉林澳华气瓶检验有限公司”、“玉林澳华气瓶检验检测中心”的专项检查,该次专项检查发现2支超期气瓶,7支检验环标识为“玉林澳华气瓶检验有限公司”的气瓶,均已按照文件要求的处理处事进行处理。三是落实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气瓶5910支,发现1个充装人员证过期,发出指令书1份,责令停止充装,立即更换证件,须持有效期内的证件方可从事充装。经复查,充装证已经发新证,在有效期内持证上岗。针对摆放不规范、分区不明等问题现场责令进行了整改,检查中未发现“黑气瓶”及超期气瓶。先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查4场次,检查农贸市场16个/次,检查气瓶33只,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完毕。配合相应股室做好气瓶安全报警装置的加装工作,检查中480户餐饮企业已加装安全报警装置。
(五)开展场内叉车专项检查。
组织15家叉车使用单位在市场监管局下办公区四楼开展2022年叉车安全专项会议,签订30份《叉车安全使用承诺书》,由使用单位和市场监管局各持一份。
(六)扎实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是在城南农贸市场摆摊设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营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发放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6月10日上午,在县老干部局一楼报告厅组织开展2022年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服务地方企业高效安全发展,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保障,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县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123人参加培训。三是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在隆祥花园组织开展2022年全县“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能力,增强电梯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电梯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全县79家电梯使用单位参加观摩,观摩人数137人。
(七)推进气瓶充装单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
督促1家液化气充装单位跟进气瓶追溯系统录入工作,禁止无电子标识的气瓶流入市场,必须在本年度11月底前完成气瓶追溯系统录入工作,确保本辖区内气瓶充装源头可追溯,责任到人。
(八)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截至2022年11月17日,共计检查使用单位83家,检查设备7801台/套,完成市局下达检查计划173%。发出指令书64份,发现隐患109条,现已整改109条。
立案查处1件,罚没款1万元。
(九)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
2022年接收到行政确认备案1689个,审批同意1144个,处理回退545个(不符合受理条件),新增办理许可1182个,变更登记561个,注销登记66个,拆除2个,报废2个。
(十)提升服务,畅通特种设备信息交流
建立微信交流平台,充分应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定期向设备检验期即将届满的使用单位发出通知,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申报检验,避免因设备逾期而影响生产,自1月1日至11月17日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预警977个,提醒使用单位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不让设备超期运行。及时在群内回复疑问,缓解人少事多监管人员无法满足监管需求的局面,避免企业跑空,上半年共计答疑923条。利用微信群将更新的政策法规及时宣传给使用单位,服务助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安全。
(十一)按照要求建立双重预防机制
结合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放《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分别管控双重预防工作实施细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指南》等4份文件,要求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属地原则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强化检查,守土有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的该查封就查封,该处罚就处罚,严守安全红线。
(二)强化宣传,提升使用单位提前申报检验意识,留给检验机构合理时间安排检验。
(三)强化自检自查,提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高速公路使用的特种设备,要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绝不让设备“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