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1-12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
文号 | 浏览量 |
局机关各股室(队)、所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2022年元旦将至,为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切实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元旦节前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
二、范围
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范围内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秩序整治。
三、分组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分4个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长:杨小玮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食安办主任
副组长:毕会明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股股长
成 员:吴 颖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王洪春 量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监管股一级主任科员
周相荣 投诉举报中心主任
陈 洁 市场秩序监管股一级科员
李克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干部
殷 妮 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
周肇彬 柯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张佳明 卡斯市场监管所所长
莫文娟 湾甸市场监管所一级科员
联络员:吴颖
驾驶员:周肇彬、李润杰
检查范围: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段永芬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张勤仙 县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欧应保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段红秀 市场秩序监管股股长
李泽栋 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鲍开颖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干部
胡肖金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股干部
王晓霞 质量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监管股四级主任科员
罗 斌 办公室干部
曾寿姜 田园市场监管所所长
朱 迪 鸡飞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 仙 翁堵市场监管所所长
联络员:欧应保
驾驶员:朱 迪、罗 斌
检查范围:田园镇、翁堵镇、鸡飞镇。
第三检查组:
组 长:鲁治昌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志曾 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朱丽芳 政策法规股股长
徐 勇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股二级主任科员
苏中军 政策法规股四级主任科员
杨 伟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干部
鲁先红 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干部
李素芹 监测中心主任
李沂泽 监测中心干部
寸晓艳 漭水市场监管所所长
冯有为 耈街市场监管所干部
徐在旭 珠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联络员:鲁先红
驾驶员:李志曾、杨 伟
检查范围:漭水镇、耈街乡、珠街乡。
第四检查组:
组 长:段红怡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鲁春早 县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何 娟 知识产权广告监管股股长
万 云 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赵正平 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
杨蕾加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股一级科员
蒋永波 办公室干部
普慧卿 计划财务股干部
寸原伟 更戛市场监管所所长
寸姣君 勐统市场监管所所长
普映彬 温泉市场监管所所长
联络员:杨蕾加
驾驶员:普映彬、蒋永波
检查范围: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组长负责制,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组组长统筹,做好与乡镇沟通对接。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按时限要求对辖区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二)工作组要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检查范围为:乡镇食安办,白酒、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不少于2个,医院和疫苗接种点,药房、餐馆、商场超市各不少于2个,学校3个(中小学、幼儿园各1个),粮库粮点(销售粮油的食品店)不少于3个,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发现问题,严格执法办案,完善现场照片、检查表、物资登记等痕迹资料,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执行“两个严禁”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个人防护,注意交通、人身安全。
(四)检查组实地检查完成后,要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分别认真撰写工作检查报告,由各检查组组长审定后于12月30日下午17:30前将工作情况(含现场照片、检查表、报告)电子和纸质版材料报办公室黄树芬,联系电话:7130130,邮箱:cnscjgj@163.com。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